1、被害人王勤勤陈述,2008年1月17日上午10时许,我回家见我母亲贺展样在哭,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我二婶付粉诬冤她拿她的小褥来,我母亲很生气,然后我就和我妈去找付粉了。到付粉家以后,我问付粉为什么诬冤我妈。付粉说她没有说。我妈就和她吵了起来。然后我就上前朝她脸上打了一拳,她要拿刀来砍我,我妈就拿砖头砸了她一下,后来就被邻居拦开了。我们回家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我听见有人撞大门,随后大门被撞开了。我二叔王劳模掂了一把一尺来长的刀进到我家厨房,直接朝我的头上砍了三刀,然后他又朝我的脖子后头砍了三刀,当时我头上流了好多血,我就用手捂住头蹲在地上了。具体他是怎么砍我母亲的我没看清。后来我妈就跑到外头了,王劳模也跟着撵了出去。付粉的妹妹又进来用我家炒菜用的铲打了我胳膊几下,最后就被邻居们拦开。
2、被害人贺展样陈述:2008年1月17日上午,我女儿王勤勤从外边回来,我把我和付粉发生矛盾的事给她说了说,我俩一起去付粉家。到那以后还没说两句就吵了起来。我女儿上前朝付粉的脸上打了一拳,她拿刀要砍我闺女,我就拿了个砖头砸了她一下,就被人拦开了。我们回家大约有半个小时,我家的大门被人撞开,王劳模厮跟他媳妇还有他小姨来了,我一看来这么多人害怕,我就赶紧往外跑去叫人,到街上时,付粉的弟弟付涛把我按到地上。这时王劳模就掂刀朝我胳膊上砍了五、六刀,又朝我大腿上和背上砍了好几刀。最后姬小广才把他拦开了。
3、证人郭守信证,2008年1月17日上午,我正在家大门口修扫帚,我听见有人在撞贺展样家大门,王劳模在和贺展样吵,过了一会我看见贺展样从家跑了出来,我到她跟前看见贺展样躺在地上,付粉的妹妹在打贺展样,王劳模掂了一把刀在边站着,贺展样身上有好几处伤。我说王劳模有啥事不能好好说。随后我在贺展样家厨房看见付粉的妹妹掂个像倒车镜一样的东西在打王勤勤,当时王勤勤的头上已经有好多血。
5、证人付粉证, 2008年1月17日上午10时,我在家包床垫,我大嫂贺展样和她闺女王勤勤来了,贺展样说我说她拿我妈的小褥来,我说没有。她就开始骂我,王勤勤就要往外拽我,我不去,王勤勤就朝我眼上打了一拳,她把我打翻后就又去外头拿砖头砸了我一下,被王小中拦开了。她们走后。我就给我丈夫王劳模打电话,后来我妹妹付海霞也来了,她问我眼咋回事,我就给她说了。过了一会儿我丈夫回来了,我们就一起去找贺展样算帐,他们走在前头我一个人在后头。到她家以后我在门口打电话,我丈夫和付海霞进了贺展样家。过了一会儿儿,贺展样从屋里出来,我问她为啥打我,她不吭,我就用手朝她身上打了几下,然后贺展样就坐在大门口,后来我们就回家了。我没注意她身上有伤没有。
6、证人付海霞证,2008年1月17日上午,我妈给我打电话说我姐被人打了,让我赶紧去看看。我就直接骑车来到沙邱铺我姐家。到我姐家后,我姐捂着眼对我说“家里老人病了,现在轮到老大伺候了,老大不管还打人”我听了以后,也很气愤,就和我姐夫王劳模一起去他哥家。去时,我见王劳模的手里掂了个编织袋。到了他哥家后,他嫂一见我们就拿菜刀来砍我们,我用桶抡了一下,没有砍住我。但把裤给我砍烂了,我就把她按倒在大门口的地上,用拳头朝她身上打了几下,被人拦开了。到他哥家门口时我才看见王劳模拿有刀,后来我见他哥的闺女头上有血,具体是怎么烂的我不知道。
7、被告人王劳模供述:2008年1月17日上午10点多,我正在外干活,我们村冯霞给我打电话说我媳妇让我嫂贺展样打了,叫我赶紧回来,我到家后,见到我媳妇捂着眼在哭,然后她把经过给我说了说,我听了很生气,说要去找她们打架,我媳妇怕我一个人去打不过她们,就让我等她妹妹付海霞来,一会付海霞来了,我就到床底下拿了一把一尺来长的宰牛刀用编织袋包住,和付海霞一起去贺展样家。到她家后,我把大门跺开和付海霞一起掀开她家厨房的门帘准备进屋,这时贺展样就掂了一把切面刀过来砍我们,付海霞在地上拿了个水桶抡了一下,然后我就拿着刀朝贺展样身上砍去,同时我侄女王勤勤不知道拿个啥东西抡了我一下,我就拿刀去砍王勤勤,这时,贺展样和付海霞已经去院里撕扒了,我拿刀朝王勤勤的头上砍了两三下,把她的头砍烂了,她就用手捂住头,然后我又朝她背上砍了两刀。然后我从厨房出来,我见贺展样和付海霞在院里撕扒,我就拿刀去砍贺展样,她用胳膊一挡,我砍了她胳膊一刀,后来我又连续砍了她胳膊三、四刀,她倒地后,我又朝她小腿上、大腿上砍了四、五刀,后来贺展样就往大门外跑,我撵了五六、米撵上她,又朝她胳膊上砍两、三刀,这时我村的姬小广把我拦住了,付海霞过来打贺展样,我媳妇也过来朝她身上打几下,我准备重去打王勤勤,被郭小兴拦住了,然后我就回家了,到家以后,听见村长在外头说流了很多血,要报案,我就急忙把刀扔进厕所里,然后就跑了。(公安侦查2卷34-48页)
8、年龄证明:王劳模, 1971年10月16日出生。
9、 抓获证明,2008年8月15日,济源市公安局克井派出所民警贺强、翟峰在克井财运煤矿将网上逃犯王劳模抓获。
10、博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记载:王勤勤的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大于8CM,其损伤程度为轻伤;贺展样的肢体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大于10CM,创口累计长度大于15CM,左侧尺骨粉碎性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贺展样的左前臂损伤致正中神经、尺神经损伤,左手示指、中指、环指、小指指间关节屈曲畸形,关节强直,不能对指和握物,其损伤程度为重伤。
11、现场勘查笔录记载,现场位于博爱县阳庙镇沙邱铺村贺展样家,东隔一条胡同为姬小省家,西邻姬桂文家,南隔一条胡同为廉小双家,北邻郭小兴家。
12、贺展样、王勤的医疗费单据、调解协议,履行凭证收条等证据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