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公安执法已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缺少的是一些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中的具体操作性规范,这是造成执法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针对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环节,公安部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陆续出台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一批基层急需的执法制度。
江苏南通警方自2007年以来,探索以标准化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子,在各执法环节推出精细化行为标准,把公安机关所有的勤务活动、管理服务全部纳入标准管理体系,被誉为“南通经验”。
南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秦剑平告诉记者,几年来,南通警方从感性抓到理性抓,从自发抓到自觉抓,执法规范化已经从破解执法难题一个点的切入,有力撬动了公安工作整个面的提升。
南通警方建立的“覆盖全警、简明管用”的执法标准体系,只是各地警方完善执法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各地、各警种结合执法实际,陆续制定了有关接处警、刑事案件取证、治安案件裁量标准等重点执法环节的操作规范。北京警方制定了执法大纲,对360项执法行为、900项基本执法流程和4400个基本执法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
有识之士认为,这标志着公安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流程化,也表明公安机关着力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