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不再是一方净土。盗窃、抢劫、贩毒、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不良现象在农村都有存在和发展,这些丑恶现象的存在对留守少年非常不利,因此要给留守少年一个安宁环境,就必须净化农村社会环境,并对留守少年生活的村庄及学校附近的黑恶势力,违规网吧等进行治理,对侵害留守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使农村留守少年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加强留守少年的法制观念,可以成立青少年维权中心和青少年法制学校,及时开展违法青少年矫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各乡镇开办青少年法制班,落实专门民警担任法制老师,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为辖区留守少年上法律课;强化对“空壳”式家庭的管理,减少违法犯罪青少年漏管失控。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羁押、预审、起诉、审判、辩护、管教“一条龙”工作体系。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侵扰学校、学生的案件和教唆、胁迫、引诱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家庭、学校、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遵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侧重于教育,着眼于感化,立足于挽救,特别是在案件审理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对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司法保护。同时,执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留守少年采取确定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学校或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并对后进留守少年、轻微违法犯罪的留守少年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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