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基础标准;通用性标准;管理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设施与设备安全卫生防护标准,以及劳动防护用品通过标准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劳动安全卫生行业标准是由劳动部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在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劳动与劳动安全行业标准归口管理范围的规定,劳动部劳动安全卫生行业标准主要包括:①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②工业产品在设计、生产、检验、储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技术标准;③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的安全技术标准;④工矿企业工作条件及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技术标准;⑤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和工人技能考核标准;③气瓶产品标准等。劳动安全卫生行业标准的代号用“劳动”两个字汉语拼音的字母L和D组成,强制性行业标准的代号为“LD”,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为“LD/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标准的法规是强制性法规,必须执行。
相关法规:1994年施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罐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990年6月颁布。实施的《漏电器安全监察规定》第4条规定:“漏电保护器的设计。
制造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凡执行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均不行低于国家标准。”1987年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企业生产化学危险物品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应经常进行维护和监测。”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11条第二款:“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进行重大修理和改造,应符合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将修理和改造方案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以上法规所采用的标准有些和《安全生产法》一致,有些严于《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例如《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因为《安全生产法》作为一般法,可适用于各种行业,然而有些行业目前可能没有国家标准,因此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是符合现实的。国家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标准化管理,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