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部分汽车经销商商业诚信度低、汽车“三包”法缺位、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是造成当前消费者维权难、投诉激增的主要原因。
消费者袁先生说,购买一台某牌小轿车,在提车时却发现该汽车有使用过的痕迹,主要表现在轮胎有严重磨损、底盘积有泥土,且里程表上所显示的公里数为52KM。
经销商对此解释是:该汽车是从江西运到中山的,必然会有消费者所发现的这种现象。袁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该解释,怀疑经销商将使用过的车辆当做新车卖给自己,于是拒绝提车并要求更换另一台,但遭到拒绝。
据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分析,部分经销商的商业诚信度低是损害消费者权益、造成投诉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有的经销商疑将使用过的车辆卖给消费者,有的经销商违反购车合同,对交付车辆的期限一拖再拖,有的称缺货积极游说消费者选购更高档的车型,有的强制增加购买保险、装饰等附加服务。
王月说,由于汽车三包规定还未出台,相应的合法权益难得到保障,消费者往往只能接受无休止的修理、换配件,或商家以赠送保养、赠品等搪塞,过程长而且效果也不见得好,于是消费者选择投诉,由消委会来帮助自己维权。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思鲁说,消费者一般不具有专业的汽车知识,汽车出现问题后,消费者一般会寻求第三方检测确认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但由于目前我国缺乏权威检测机构,而且为数不多的检测机构又不一定都接受个人消费者的检测业务。由于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购车前发现质量问题难、出现质量问题后举证难。相较于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旷日持久”与“大量投入”,较多的消费者还是会选择投诉,通过消委会来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