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文案把70%的时间放在灵感创意上。从广告案例和身边事物上寻找灵感,希望有一天创意撞进自己的脑袋。
B文案把70%的精力都放在文案逻辑上。包括:对本次营销目的透彻了解、对产品的深入理解、对受众的精准分析、对品牌阶段的把控、对渠道风格的匹配。
文字功底是否深厚,灵感是否爆棚,这只是能否能高效写作表面现象,而隐藏在海面下的巨大冰川才是写作优劣的真正原因。
我理解的文案写作并不是想象中的一拍脑袋,灵光闪现的创意型工作,而是对整个写作目的都有清晰的了解。A文案因为对文案背后的逻辑不清导致只能在文字表面下功夫,凭空找灵感。所以,A文案不管怎样思考、怎样抓破脑袋都写不出80分的文案。
而B文案因为对营销逻辑、营销目的足够清晰,对产品、受众有深刻的研究,脑海中本来就有一个个场景,能够从受众本身特质去剖析,从渠道特性去把握内容风格,更善于抓住受众心理,所以写出80分的文案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B文案从来不靠灵感吃饭,他靠的的是逻辑。这才是写文案真正的需要训练的地方,是战略思想。
而如何写标题、用数字还是形容词都属于战术,过分强调战术只是管中窥豹,看不到全局。用战略思维去指导战术才是文案最高境界。
我们得认清一个事实: 营销文案区别于文学作品,后者需要强大的灵感支撑,文思泉涌,而前者需要理性的头脑,戴着镣铐跳舞。
我们通常所说的高手,每次写文案都都极具效率和创意,那是因为他们找到了写作的逻辑,在逻辑链内发挥自己最大潜能。所以,放弃追求纯粹的灵感,才是治疗没灵感的最佳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