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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读(41-50条)思维导图

落魄潦倒
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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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读(41-50条)
解读
公司法
公司
经理
董事会
规定
职权
会议
股东会
公司法
公司法解读

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 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 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释义】 本条是关于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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