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这起双方联营合同纠纷起诉到道县人民法院后,该院院长柏国春认为此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较多,不能一判了之,要着重调解结案。但何时汉一直在外躲债,给调解工作带来了困难。案件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柏国春共6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均有所让步,分红差距从最初的500万元缩小到25万元,但仍未成功。年2月19日下午,该院院长柏国春与主审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主持双方第7次调解,这次调解进行了近10个小时。当众多具体问题协商一致,双方最终达成由道县鑫利公司分割资产时支付410万元给股东何庆巧,其余的公司资产归祁阳鑫利公司所有的协议后,柏院长和同志们才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又给法官们出了一道难题:祁阳方面在注销道县鑫利公司后另行成立公司组织生产。但何庆巧附有条件,该协议须待双方签收正式的民事调解书后方能生效。
在协议签字后,何时汉为躲避债务再次外出,而何庆巧非要何时汉签字方同意该协议。何时汉在外呆了半个多月,只与其律师、家人保持电话联系。待承办法官通过其家人联系上何时汉并做好工作,要其签收调解书时,何时汉提出为避免再次遭债权人暴力逼取债务,其只能晚上回道县,并且不能到法院领取调解书,因而将签收调解书的地点改在寿雁镇其朋友家。于是在3月17日晚9点,法官在寿雁镇终于将调解书送达找到何时汉、何庆巧。
目前,道县鑫利冶炼有限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后,祁阳鑫利公司已注册新的公司组织生产,大量下岗工人重新就业。同时,调解书确认的410万元执行到位,解决了一大批纠纷。300余名工人多年被拖欠的工资得到兑付,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