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省厅召开全省“加强基层基础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临汾市局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及17个县(市、区)司法局长、分管局长、基层科长近百人在市局视频会议室进行收听收看。会后,周波局长立即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搞好全市“加强基层基础年”活动做了动员部署。他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是要召开专门会议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二是要组织全体人员和基层司法助理员进行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水成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实施意见》;三是要结合省厅的“三个年”活动,不断引深正在开展的“学习襄汾县司法局”活动,切实把基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来抓,提升全市基层工作整体水平。
3月2日上午,临汾市司法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启动“加强基层基础年”活动,把正在开展的向襄汾县司法局学习的活动穿插进去,同安排,同部署。
3月3日,市局出台了《临汾市关于深入开展“加强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办法》,确定了全市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对活动做了全面部署。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强基层基础年”活动领导组。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3月5日,市局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王水成同志在全省“加强基层基础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司法局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管理人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充分开展“加强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目标,提高自觉性,增强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