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为政府分忧,为医院解困,为群众排难,去年10月在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依托山西省心理卫生协会成立了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全国第一家专业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医患双方的医疗纠纷调解申请,负责医疗纠纷的技术咨询、综合评估、法律援助、调解处理、监督督促善后理赔等工作,并按照相关制度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回访,针对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从而达到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医疗事故发生的目的。同时进行医疗纠纷发生、发展以及转化规律的研究,为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提供理论指导。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名誉主任1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内设机构为四部一办,即医学专家部、法律事务部、保险理赔部、社会监督部和办公室。名誉主任为原卫生厅长、现任省政协科教文卫副主任赵震环。医学专家部有36名专家,他们均为离退休享受国家特殊经贴的德高望重的老专家,对受理的医疗纠纷进行医学技术评估和调解。法律事务部由有三名既有医学学历又有律师资格的专家组成。
为了提高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性,我们先后制订了《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任务、方针、职责、制度》、《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重大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部门职责》等10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特点:
一是由于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托山西省心理卫生协会成立的,最大限度的体现了人民调解群众性的特征。
二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之外,从体制上保证了其科学性、公正性,增强了全社会对人民调解机制的信任度。
三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在患者与医院之间架起了一座信息对等、平等沟通、和谐对话的桥梁,使医患双方激烈的对峙情绪得以缓冲,达到了防止矛盾激化,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公民守法,协商解决纠纷的目的。
五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受到了医患双方特别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患者的欢迎。因没有利益驱动确保了调解结果的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