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翼城县委、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司法所建设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下大决心支持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近日,县财政部门已将100万元拨付给司法局,全部用于10个司法所的配套建设。
由于国家下拨的资金有限,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建成规范化的司法所难度很大。为了攻破这一难关,必须提早动手,想方设法争取资金。局长贾永录同志,就司法所建设经费保障、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等问题多次找县领导寻求支持。司法局还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等单位认真制定建设方案,反复向领导陈述拨付配套资金的必要性,终于争取到100万元的巨额资金用于司法所建设。对司法所建设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
配套资金的用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已列入国家投资项目的所,大都按1:1或1:1.5的比例进行配套,配套资金用于司法所主体建设,国家投资用于室内装修;二是未列入国家投资项目的所,用配套资金建成,等国家资金下拨后,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三是去年基础设施已经完成的所,按
1:1的比例配套资金购买交通工具。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该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翼城县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舍得投资,这一举动,为我市的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借鉴经验,且起到了影响巨大的表率作用。(基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