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重视是前提、把握机遇是关键、队伍建设是根本、规范管理是法定。去年,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对中西部地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精神,我们紧紧抓住这个前所未有的机遇,从零开始,不等、不靠、不要,而是精心筹划布局,积极组织实施,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及时做出决策和部署,把我乡司法所建设作为全乡基层政权建设的主要内容,乡党委书记新自抓,并对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通过县、乡两级两个多月的共同努力,解决了司法所办公用房、人员编制、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基本实现了“五有”“四落实”目标,使我乡司法所成为全县乃至全市高标准的司法所,切实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层司法所编制短缺、住房不足、人员紧张、办公设施陈旧、工作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多们认为规范化司法所基础设施问题解决了,怎样才能有效提高司法所工作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因此,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大胆实践,在司法所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从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村级民调工作队伍,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使用上注重吸收,一是热心司法工作,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对村民调队伍采取村长兼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做法,既保证了民调干部报酬的落实,又增强了民调干部工作的责任感,这一举措在当前经济较为落后的农村尤为实效,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成功的经验,值得推广。
加强司法所建设,必须增强管理意识,强化管理措施,建管并重。二年来,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司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全乡统一制订了业务学习、工作例会、岗位目标责任等十项制度,并把坚持制度情况纳入年度考评之中,使全乡司法行政工作真正实现了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服务水平优质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各项管理规范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