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厘清长达十余年纷繁复杂的经济关系,经过两次开庭后,民二庭负责人肖淑云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深入泵业公司,仔细查阅股东出资财务账目、各年度的财务报表、历次股东会议记录等原始资料,征求全体股东关于公司出资情况的构成、如何确定股份数额和各股东所占比例等意见,进行统计分析,寻找解决策略。
作为一家当地知名企业和纳税大户,如何通过案件的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继续发展壮大?分管领导郑同联副院长要求合议庭作为首要考虑。合议庭确立了尽可能调解结案,在调解方案中将公司发展放在第一位的工作思路。
结合股东们十几年在公司付出的心血,对企业都有不舍的感情的特点,肖淑云和合议庭法官分头找股东们交流,劝说股东们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出发,不计小利,使公司做大做强。考虑到泵业公司作为地方的支柱企业、纳税大户,法官主动向天门市委、市政府介绍案件审理情况,争取支持。
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苏哲对泵业公司的经营现状进行分析,认为公司当前的主要症结是股权分散,股东之间相互不信任,致使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受限,市场竞争力下降。制定调解方案时,从公司的发展出发,必须规范公司的管理,使股权相对集中。合议庭提出四种调解方案,供全体股东选择,最终确定由公司董事长朱某收购原告何某的股权。
调解方案确定后,朱某与何某主要就股权收购价格进行协商,经法官主持多次调解,由于所涉利益过大,双方出现僵局。合议庭再次合议后认为,不妨通过判决的方式,先确定何某的股权份额,让双方当事人对股权份额有一定了解后,再进行判后调解。
准备宣判前,主审法官苏哲再次召集双方,从为当事人切身利益和公司发展大局考虑的角度,希望达成和解。当事人被法官锲而不舍的精神感动,同意法院继续组织调解。郑同联副院长、肖淑云庭长与合议庭法官一起召集双方反复讨论修改调解方案,差距一步步缩小。
近日,经过艰难的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天门市泵业公司董事长朱某出资1820万元收购何某所持有股权,何某的股东权利由朱某承继。
历经二次庭审,三次到企业调查座谈,四次接待当事人到访,十余次组织协商调解,最终促使案件和解,法官们露出会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