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见敬大力主编,《刑法修订要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第78页
2、参见敬大力主编,《刑法修订要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第80页
3、参见敬大力主编,《刑法修订要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第83页
4、参见陈兴良主编,《法治的使命》,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第2版,第357号
5、参见傅达林:《单位盗窃:刑法面临的新课题》,载《法学杂志》2002年第5期。
6、参见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上卷)》,中国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6版,第159-160页
7、参见牛克乾:《对单位盗窃行为能否定罪——兼析刑法第30条、第31条规定中“单位”的内涵》,载《法学杂志》第2003年4期
8、参见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6月第6版,第164页;牛克乾:《对单位盗窃行为能否定罪——兼析刑法第30条、第31条规定中“单位”的内涵》,载《法学杂志》第2003年4期
9、参见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上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6月第6版,第441页;
10、参见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上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6月第6版,第136-137页;
11、参见陈兴良主编,《法治的使命》,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第2版,第357页;傅达林:《单位盗窃:刑法面临的新课题》,载《法学杂志》第2002年第5期
12、参见周光权:《社会转型时期的单位犯罪及其刑法应对—评关于单位犯罪的修订》,载《刑事法评论》第2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4月第1版,第321页。该作者在文中还举出了俄罗斯联邦刑法黄的例子,主张可以通过严厉的行政制裁来遏制单位犯罪
13、参见高铭喧:《试论我国刑法改革的几个问题》,载《中国法学》第1996年第5期
14、参见曹坚、乐欣:《单位犯罪“自然人化”的司法认定》,载《检察日报》2003年10月7日
15、参见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上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6月第6版,第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