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整理的归档案卷范围自2003年起至2008年止,因2009年案卷尚未全部归档,故未统计在内,经过整理,我们将相关数据制作成三个表格,下面是第一个表格,表1-1。
表1-1反映的是归档案卷的整体情况,这个表中的各个数据基本稳定,各个年份之间的数据也有序呼应,随着事务所业务量的增长,表中的数量也逐渐增大,在这个表中的各项数据除以“归档案卷总数”,得出“所占比例”。从表中反映的实际数据来看,事务所6年中共归档案卷690份,民事案卷占所有归档案卷的88%,达到605份;其刑事案卷;再行政案卷。从案卷构成来看,民事案卷占了绝对多数,因此容易对民事案件中的公民代理情况得出真实的数据,不利于对刑事和行政案件中公民代理情况得出真实统计数据。因此,我们的分析将主要集中在民事案件领域。资料中,存在公民代理情况的案卷的比例基本稳定,占6年所有案卷总数的21%,达到146份,数目还是相当可观的,应该引起足够的关注。图示如下:
表1-2反映本所2003年—2008年间各年度内公民代理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数及该年度内公民代理的案件数及二者间的百分比值;统计出6年间全部各不同性质公民代理案件数与全部公民代理案件总数及二者间的百分比值。图示如下:
表1-3反映2003年—2008年间各年度内公民代理原告、被告案件数与公民代理人数(因存在一案件中有多个公民代理人的情形,为避免代理人数量超过案件数量的统计结果,此处以公民代理人数做称谓)及二者间百分比值;并反映各年度内公民代理案件胜诉、败诉数与该年度内公民代理人数百分比值(因案件审理存在和解、撤诉等情形,难以认定其败诉、胜诉结果,故此类情形未统计);以该年度内该公民代理人身份不同划分不同主体,并反映其各自数据及其与该年度内公民代理人数间百分比值;最后统计全部6年间公民代理原告、被告,审理结果胜诉、败诉以及公民代理不同身份的数据并统计与全部相应类别间百分比值,图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