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资阳市消协从省消委网站上到家住资阳市雁江区中城街14号楼,杜某的女儿代母亲投诉资阳市某物资有限公司一事,消费者于2005年12月25日在该购物中心购物,因人多拥挤摔倒在地上,并被踩踏,导致左手肱骨上干骺端骨折并骨结节撕脱性骨折,骨折片移位。当天,经资阳市人民医院处理后,转入成都市第一骨科医院治疗,于2006年3月3日结束治疗,回家疗养。在该超市已拿出6000元用于前期治疗以后。消费者要求该物资有限公司支付已超支的费用1000元,并支付营养费1500元,成都治疗期间的住宿费1000元,赔偿伤害补助金6400元,后续治疗费用6000元,共计15900元。但超市负责人只同意一次性再支付3000元,予以了结。雁江区消协接到市消协转来的投诉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雁江区消协办公室协调,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了事实、经过。经雁江区消协先后两次调解,最终并达成一致协议:由该超市再支付医药费7000元给杜金婵,超市先后共付医疗费13000元。
2006年10月30日,消费者杨某到简阳市消协投诉称:他于9月2日在某洁具商行购买了某品牌菜盆一套,价格650元,并由商行派人安装后使用。谁料10月29晚,该菜盆连结管爆裂,致使其家中进水,浸水面积达140平方米。室内的实木地板、家具及放置在地面上的电器被水浸泡、打湿,直接经济损失达6000余元。楼上浸水,殃及楼下,住在杨某楼下的杨女士也深受其害,她家的墙面、屋顶浸水面积达100余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元。杨某找商家协商要求赔偿未果,只好到简阳市消协投诉,希望能讨回公道。简阳市消协接此投诉后,立即会同简城消协分会到事发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调查,并认为消费者投诉属实,菜盆连结管爆裂系产品质量问题。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简阳消协多次组织消费者方与商家协商调解,最终于11月2日达成协议,由商家一次性赔偿杨某现金6000元,赔偿其楼下住户杨女士现金2000元。
2006年11月12日,一位40岁的中年男子向安岳县消费者协会投诉,他和姐姐于11月1日一早乘座安岳某客运公司的客车,从李家镇到安岳的,途中由于客车的剧烈撞击,致使其姐姐胸腔部位在颠簸中被撞伤,一身疼痛难忍,无法行走,经安岳县人民医院照片检查后得知,伤者胸腔部位已严重错位,需要在医院进行一段时间的观察治疗。消费者便叫其哥哥代表她到县消协投诉。安岳县消协接此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医院看望了受伤消费者,并到医院详细了解伤者的病情。经过调查了解后,认识消费者投诉属实。消协工作人员拿到医院的鉴定书后,立即通知客运公司负责人、肇事司机和消费者代表一起到县消协办公室进行了协商调解。通过县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客运公司赔偿消费者医药费4000元。一起特殊的投诉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
2006年8月11日,消费者陈芳来到安岳县消协办公室投诉:她于8月6日在安岳一婚纱摄影楼拍摄的结婚录像资料遗失,经过与该影楼协商未果,于是向县消协投诉,要求影楼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受理并通知影楼负责人到消协办公室了解情况,影楼负责人告知当天是专业人员按消费者的要求进行了拍摄。但由于最近影楼搬迁,保管不当,才使摄影资料全部遗失。经消协两次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影楼一次性补偿消费者2400元。
案例六:
2006年8月18日,乐至县天池镇消费者刘某来到乐至县消协天池一分会投诉:他于2006年6月初在某家电门市,以6580元价格买一台TCL“王牌”背投电视,买回后第六天即出现影像重影,无法正常收看节目。立即告诉了此家电公司负责人,经营者派出人员维修了一次,使用三个月后,此类问题依然出现。此后,经营者多次派人维修均没有效果。于是,消费者向经营者提出换货、退机要求,但经营者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诿,问题难以解决。乐至县消协天池一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调查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调解,并向经营者讲解《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消协的调解,经营者认识到自己应负全部责任,并于调解后第二天,向消费者退还购机款6580元。
案例七:
5月15日,乐至县某保健会所负责人到乐至县消协投诉:2006年1月,我所请乐至一家装修公司为会所装修了面积为160平方米房屋地板。使用两个月后,发现木地板变形突起,我找到该公司,公司解释说:属我会所打扫地板时拖把水分过重所造成,公司便为我所更换了几块木地板。谁知仅过了不到两个月时间,木地板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乐至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察看地板受损情况,马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现场调解,公司以消费者维护地板不当为由拒绝赔偿。5月31日,消协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经过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消法》有关内容及意义,该装修公司负责人才愿意补偿,通过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装修公司补偿保健会所4600元。
案例八:
2006年10月28日,资阳市消费者邹某在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某通讯店购一部“三星D508”型手机,使用2月后(手机质量没有问题),通过朋友把该手机送到北京派普科技有限公司去检测(该公司是D508型手机总代理),出具检测报告,该手机主机主板不是三星公司生产的。于是邹某要求该通讯店退款,在退款未果的情况下投诉到雁江区消协,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与该通讯店联系协商,该通讯店最后同意退还消费者购机款4000元。
案例九:
2006年4月12日,简阳镇金农民张某投诉:他在当地农药店购买了深圳瑞达丰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通牌”杀菌剂和山东胜都绿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10%草甘膦水剂用于小麦除牙虫、锈病和除秧田马草,在分别单独兑水喷洒3亩小麦地后造成大面积枯死。于是要求农药店主李某赔偿损失。
通过调查,10%草甘膦水剂只能用于果树及农作物除草,不得用于麦地的杀牙虫和除锈病,而双通牌杀菌剂则可用于小麦地杀虫、杀菌。农民张某把除草的10%草膦水剂两次喷洒在小麦地里,造成麦菌大面积枯死。经营者李某向张某讲清了两种农药的使用,并分别用原装瓶盛装,一再强调二者一定要分清并按说明使用,不得混用。针对这种情况,简阳市消协向消费者张某讲明道理后,张某不再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了。但鉴于苗枯死面积大,商家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主动提出适当给予农民补偿1000元。
包装完好的牛肉干袋里竟然混进了一张医用“创可贴”,令人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为此,生产厂家付出了800元人民币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