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后,丈夫却告诉她说:“鲜活珍珠是事先放进贝壳中的”。
金女士认为如果不是有珍珠,她就不会花那453元钱,为了弄清楚珍珠是否“事先放进贝壳”,她委托律师拿珍珠到上海市珠宝鉴定中心鉴定。但鉴定中心表示,目前还没有这一鉴定项目。
但律师告诉金女士,在和鉴定中心的人交谈时听他们说“珍珠是事先放进贝壳里,而非自然生长出来的”。金女士也回忆说,营业员在剥开贝蚌时,珍珠就滚落下来,而非从贝肉中拉扯出来。
金女士越来越怀疑珍珠的真实性,她将上海梦鑫珠宝有限公司和销售场所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公开道歉、453元的购物款“退一赔一”,并索赔1000元的精神损害费。日前,浦东法院受理了此案。
早报记者昨日致电上海梦鑫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客服热线,张先生否认珍珠是事先塞进贝蚌,而公司负责人朱经理表示,赠送“鲜活珍珠”是为了让顾客有个直观感受,并非“虚假演示”。至于鲜活珍珠的材质,则是“淡水养殖而来,并非人工打磨而成,也未事先塞进。”
“珍珠”冠名“鲜活”,这是否意味着珍珠是在贝壳里孕育形成的?
记者从上海市水产行业协会一珍珠养殖专家处了解到,贝苗一般是孕育不出成熟珍珠的,若人工养殖,则珠体要长至约五六毫米大小,培育时间则需2到3年。
梦鑫珠宝的朱经理告诉记者,根据现有技术,人工养殖的蚌里基本都有珍珠。但金女士认为,所谓“鲜活”是人为塞进。
据悉,3枚涉案珍珠目前并没有交至相关权威部门检验。金女士的代理律师解释称,“准备在进入诉讼程序后,申请司法鉴定以确保公正。”
对此,中鸿律师事务所的黄志坤律师认为,鲜活不一定是天然,可以由人工培育,但如果珍珠事先塞进贝蚌,那就不叫“鲜活珍珠”。
金女士的3颗珍珠色泽、大小以及光滑度都相差无几,尤其是表面亮泽成粉红色,但记者从专家处了解到,要是直接从贝壳里取出的新鲜珍珠,其表面往往残留贝蚌里的生物组织,若几枚珍珠要“肉眼看上去完全一致”,可能需要人工修饰和打磨。
金女士的律师认为,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也构成欺诈,原告坚持商家赠送的珍珠是事先塞进贝蚌。
梦鑫珠宝的朱经理则表示,顾客可以选择只拿珍珠,不购买相应的装饰配件,选择权在于顾客。
案外人黄志坤律师认为,就这一争议来看,可以采取影像等方式固定这一证据,以确认珍珠是否直接掉落,继而评判是否“之前人为塞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