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会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合唱”,使得维权工作迅速实现新突破。截至2009年11月15日,1030名未就业特困职工子女得到安置,3331名特困职工解决了医保问题,1578户特困职工解决了住房问题。
推进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努力把工会的主张转变为政府的决策,这样的例子在河北工会渐成常态。《关于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让暂时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得到制度明确。《关于做好特困职工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出台,大大加快了对特困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
在工会组织的强力推动下,河北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多部地方法律法规,其中,《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受关注。
与此同时,《河北省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工会组织“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职工维权热线联动督办机制的意见》等20多份法规和政策文件相继颁布实施,为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从“小维护”向“大维权”的转变,让河北工会在依法维权的道路上走在全国的前列,为“维权维稳”一肩承担奠定了坚实的基石。
“在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如果我们的工会组织不能很好地思辨,不能从老的思想框框里解脱出来,而是简单地就维权说维权,就维权搞维权,维权就会走进死胡同,党政不会满意,职工不会满意,企业也不会满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的这一思路,代表着河北省总工会机关干部和基层工会工作者的共识。
毋庸讳言,一些地方的工会维权工作面临着不少难题。河北工会分析认为,原因在于维权工作没有和经济发展形势“挂钩”,总是慢半拍,落在经济发展的后面,自然无法“弹出”维权的“和音”,难以实现党政、职工、企业“三满意”的共赢。
面对河北国企改革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紧迫态势,河北工会一改传统的工作思路,努力把维权工作的思路与经济发展形势紧密挂钩,为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献策出力。
河北省总工会派出分别由副主席带队的6个调研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权益情况的大调研。半年时间里,调研组深入11个设区市的改制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最终向河北省委提交了《河北省总工会党组关于当前影响我省职工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建议的报告》,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别做出批示。
在省总工会密集调研的同时,河北各级工会全程参与地方政府100多个再就业扶持政策文件的制定,提出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修改意见274条,其中105条得到有效采纳。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生产和职工就业造成的严峻冲击,河北工会率先开展了“共同约定行动”,号召全省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统计表明,“共同约定行动”启动后,河北停产半停产企业减少3459家,停发工资减少2.55万人,减少裁员6.46万人。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中,2.4万家企业履行承诺,没有降低职工工资,2.94万家企业为职工涨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