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传统金融体系经过长期发展,产品和服务较为完善,而且金融机构自互联网诞生之初就开始了自发的信息化升级,金融的互联网化整体上巩固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地位。例如,美国信用卡市场较为成熟,2012年人均持有1.2张信用卡,其方便快捷的特征抑制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同时,银行业积极推动自主创新,信用卡的移动支付、手机银行等业务在2012年增速分别达到24%和20%,这不但没有冲击银行的地位,反而提高了传统业务的覆盖率。
在强大的传统金融体系下,独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生存空间较小,只能在传统企业涉及不到的新领域里发展。
1.货币市场基金。典型的例子是PayPal于1999年推出的将余额存入货币市场基金的服务,也就是我国余额宝的美国版。PayPal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拥有一张支付牌照,在财政部注册,受联邦及州政府的两级反洗钱监管,其资金托管也受到FDIC的监管。在2005-2007年利率上行期间,该基金规模曾达到过10亿美元,但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其流动性和保本两大优势纷纷丧失,2008年后美联储降息至接近0%,该产品最终在2011年退出市场。事实上,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在1980-1986年的利率市场化期间,迎来过爆炸式的扩张,而90年代其与互联网结合并未带来“第二春”,可见,货币市场基金长期是否繁荣并不在于营销渠道,而是主要取决于利率市场的格局。
2.网络银行。建立于1995年的SFNB是世界上第一家纯网络银行,受美联储和各级政府监管。由于成本低,费用和存贷款回报率都很有竞争力,创建初期发展迅猛,曾一度通过收购成为全美资产规模第六大的银行。不过,随着花旗、大通等老牌银行加快网络银行布局,SFNB优势不在,加之内部风险管控不善,1998年被加拿大皇家银行收购。此后,美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就又回到了传统大银行割据的局面。
3.网络经纪商。90年代中期,折扣经纪商嘉信理财(CharlesSchwab)在营业部业务的同时推出网上经纪业务,1996年,纯网络经纪商E-Trade上线,开创了完全基于互联网交易的模式,1999年,以美林为代表的传统券商全面开展网络业务。美国SEC对网络经纪商实行备案制,认为这只是传统经纪业务的延伸。时至今日,这三类经纪商针对不同客户形成了差别的盈利模式。纯网络经纪商通过极低的交易佣金吸引客户,尤其是个人投资者;嘉信等则在提供经纪通道服务的同时,附加咨询服务;而美林等则针对机构投资者提供全套金融服务,收取高额佣金。目前这三种模式三分天下。
4.P2P借贷。美国的P2P借贷平台受SEC的严格监管,典型的例子是LendingClub(LC)。LC成立于2006年,2013年该平台的贷款规模已经达到20亿美元。LC只收中介费不提供担保,借款人主要依靠信用融资,筹款主要用于支付信用卡债。该平台平均违约率为4%。
5.众筹。在美国,众筹业务由SEC直接监管。典型的例子是Kickstarter(KS)。KS于2009年成立,主要向公众为小额融资项目募集资金,致力于支持和鼓励创新。2012年美国通过JOBS法案,允许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获得股权资本,使得众筹融资替代部分传统证券业务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