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被告电白xx、是广东同江医院的主体工程承建商,后将总体工程中逾180万元的木门工程分包给原告林安公司。工程施工期间,电白xx以工程质量不合格、原告拖延工期等理由拖欠50多万元的工程款,经多次协商不成,原告xx公司2010年11月向被告电白xx提出起诉。
顺德区人民法院注意到,工程总发包方广东同江医院是经省发改委和省卫生厅批准的大型综合性医院,是佛山市“十一五”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该案能否妥善处理,关系到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及顺德区广大市民能否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问题。
在近10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法官对案涉近40份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法院了解到,原告林安公司的管理层同意进行工程修复。但由于工程款被扣,林安公司连员工工资也无法支付,数百工人纷纷向企业管理层抗议,无法实施修复。
今年春节前期,30多名工人代表踏上前往顺德同江医院“抗议”的路上。
获悉这一情况,主办法官逐一与工人代表们通话,向工人们解悉案件的处理情况、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并叮嘱工人们在关键时间应保持克制。经过近两小时的说服教育,终于说服员工代表放弃群体行动。
妥善解决工潮令合议庭赢得了原告xx公司及其员工,甚至被告电白xx等各方当事人的信任。合议庭趁势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悉法,就争议最大的工程修复、工程款支付、质量保证期间等焦点问题进行磋商。
最终各方当事人同意和解,订立了工程款分两期支付,修复工程即时开始,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至2011年10月份的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