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磐安后,施保兴就开始动脑子办工厂。为了商量这事,施保兴又找到东阳人贾某,要贾某一起去办。于是,两人以贾某的名义办起了一个彩灯厂,由贾某任法人代表。当时已是10月份左右,为了使自己的计划早日付诸实施,虞顺花一手为施保兴和贾某在磐安办起了“分厂”。厂里的设备均由虞顺花提供,主要生产毛泡和特种电线,产品做出来就送到虞顺花的“义星”公司。而磐安那边的厂一上马,虞顺花便开始提发票的事,要求施保兴帮忙从外面开些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来。虞顺花承诺,外面市场上开增值税发票的价格是票额的5%,她可以支付6%。当时贾某也在办公室,没有吭声。于是,施保兴就联系北京的熟人刘占春,称一个亲戚结账要用增值税发票,请他去办“开票”事情。刘占春答应后,施保兴即叫贾某去北京找刘占春具体联系开票事宜。
凭着施保兴所提供的刘占春的电话号码,贾某只身到北京找刘占春。贾某坐火车到北京后,马上打电话给刘占春,两人相约在积水潭立交桥下碰面。按照施保兴事先的安排,贾某付给刘占春5000元左右人民币,刘占春则给贾某一个信封,让他带回义乌。鼓鼓的信封里面,装的全是空白发票。贾某一回到义乌,就把信封交给施保兴,由施保兴转交给义乌义星灯饰有限公司。
早在本案案发以前,刘占春因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台州警方抓获,于2003年1月27日被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从监狱提审出来继续接受审讯的刘占春交代,为了购买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施保兴先后多次与他联系,从他手中分批次购得开票单位为天津冠迪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票面额为壹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余份。2001年冬,施保兴经与刘占春电话联系,一个人赶到北京,与刘占春在北京二环路附近一家饭店见面,谈开票事情。施保兴开价一本发票两万元现金,谈妥后他向刘占春买了近60份空白发票。当时,刘占春通过朋友联系到发票,连哪个单位的发票也没有看过,就交给了施保兴。
几个月后,施保兴又打电话给刘占春,讲需要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次,刘占春又让贾某出面,直上北京找自己。当时的刘占春人在天津,闻讯后当即赶回北京,随即到北京积水潭附近马路上买了30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一家旅馆内把发票装在信封内交给贾某。一次又一次作案屡屡得手,施保兴和刘占春的胆子越来越大。最后施保兴提出购买发票的同时,还要提供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章、法人代表章,由自己根据需要来制作开票单位。仅仅为了获取每次1000元的好处费,刘占春居然答应了这一要求,并再次前往北京积水潭附近购买发票,从发票出售者中借来几枚发票单位的公司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任由施保兴填写空白发票。
据统计,在2001年至2002年8月间,施保兴单独或指使、伙同贾某多次到北京、天津从刘占春手中购买到开票单位为天津冠迪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票面额为壹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49份,供义乌义星灯饰有限公司使用。
每一个受到查处的公司涉税案件,刨根究底必然涉及该公司的账面问题,义乌义星灯饰有限公司也不例外。每当拿到空白的增值税发票,义乌义星灯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虞顺花都指使其公司会计王先武将虚开来的发票做进公司账内。王先武身为会计,却在明知义乌义星灯饰有限公司与开票单位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仍按虞顺花的要求将施保兴、贾某交来的开票单位为天津冠迪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共计14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入公司账内,并向义乌市国税部门申请抵扣税款。2003年10月11日,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为义乌义星灯饰有限公司的单位责任人王先武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王先武交代,2000年12月份,虞顺花又开来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对王先武说这些发票虽然不是卖货单位的,但都是真的发票。王先武认为即使发票不假,但票货不一致,也迟早要出问题。果不其然,2001年4月,税务部门前来查和旺灯饰有限公司1999年、2000年的账。担心自己卷入其中的王先武赶紧回老家避风头,直到6月底7月初,在虞顺花的多次邀请下,王先武才敢回去上班。但正是躲过了一大劫之后,王先武开始觉得虞顺花不愧为一个能呼风唤雨的“女强人”,于是很少再过问发票的来路。并且,每隔一段时间,王先武就按虞顺花的要求把所差的发票清单罗列出来,提供给施保兴前往北京等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以北京、天津、南京等地经贸公司及磐安吉祥彩灯厂的名义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为了瞒天过海,证实义乌义星灯饰有限公司确实有货款进出,虞顺花又指使公司出纳员将所谓的货款汇出,然后用外地公司的公章以背书的形式把钱拿回来。
经金华、义乌两地的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审查,义乌义星灯饰有限公司利用违法所得的发票虚开价税合计1650余万元,税款达240万元。而作为同案犯,施保兴共从义乌义星灯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虞顺花处得到开票好处费30余万元,刘占春从中获利4000余元。在一审判决中,王先武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施保兴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刘占春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加前罪有期徒刑两年和并处的罚金5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