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身份证的真伪进行甄别,办案人员发现全市有371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问题,短时间内确定了工作范围。经过进一步到工商局逐户进行调查分析,专案组最终确定了32户重点检查对象。其间发现,青岛全兴顺商贸公司的办税员又是迟红日。
由于全兴顺公司已不进行纳税申报,专案组的同志通过CTAIS监控系统对该公司的进项发票进行分析,发现9份发票中有4份是达源鑫公司开具的,并且全部是连号发票。于是,达源鑫公司也被纳入了监控范围。
虽然达源鑫公司的业务经理刘丰是个新面孔、其法定代表人张宝莉是一位大学老师,但张宝莉曾经丢失过身份证,达源鑫公司给有虚开嫌疑的企业开具发票的疑点,已经足够办案人员采取行动了。而此时,达源鑫的老板孟宪龙还在懵懵懂懂之中"正常经营"呢。
随着孟宪龙的被捕,3月17日,因另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取保候审的高翠峰,被解除取保候审到案。随后,为汇达利公司等单位介绍虚开发票单位的单勇等人被纳入监控范围。3月19日,专案组的同志与公安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跟踪、抓捕。单勇交待,他们以其妻妹所开的花店为落脚点,为迟红日、孟宪龙等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办案人员随即到花店进行搜查,当场发现达源鑫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货清单各2份。
但是,由于主要犯罪嫌疑人迟红日还没有最终落网,案件还没有完全贯穿在一起。而迟红日,才是此案中最凶狠的对手。
正在院内用手推车运东西的一条大汉闻声转过了头。他看见一个商人模样的人走进院子对自己说话,可自己却并不认识他。
"小公司,雇不了多少人。"见来人生疏,大汉稍作犹豫后回答。
走进院子的,是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大要案处的副处长陶平。此时,他正在用记在脑中迟红日的资料与眼前这名大汉比较:迟红日,24岁,身高一米九,体格健壮,为人狡诈,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2003年以来,公安机关曾经9次布控抓捕该犯,却一无所获。此人凶狠无比,常人难以近身。他曾在济南被人打断腿,却能骑摩托车奔行300余公里连夜逃回即墨,具有常人难以想象的忍耐力。据其同伙交待,迟红日的警惕性很高,对周围的陌生人充满戒备,晚上睡觉枕头底下总是放着匕首。为此,专案组多次讨论抓捕方案,并先后派人5次到迟红日所在的即墨市普东镇潘家屯进行侦查,摸清了有关情况,决定趁其不备智取该犯。见对方的警惕性很高,"必须马上核实其身份,执行抓捕方案。"陶平想。
"听朋友说你这儿的生意不错,想来学习学习。"陶平说道,"对了,你就是迟红日老板吧?"
"对,我是迟红日啊……"对方下意识地应声回答着。话音刚落,陶平与外面的两名公安干警迅速扑上去,将迟红日按倒在地。公安人员随后在其住处搜出了2根警棍、2把匕首、2把大刀以及三节棍、警用手电等凶器。随后,专案组迅速赶到迟红日在阎家山村租住的房子里,起获了迟红日用于虚开发票的防伪税控设备。而其他资料,则已在两天前被迟红日全部烧毁了。
虽然与高翠峰、孟宪龙相比,迟红日只能算是学生,但他虚开发票的疯狂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与孟宪龙共同设立了富龙利公司后,迟红日很快就挑摊单干,成立了青岛全兴顺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虚开。同时,他还是联系这几家虚开公司互通有无的主要人物。
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对涉案的90余家受票企业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全面核实,历时半年,直接为国家挽回损失300多万元,逮捕涉案嫌疑人4人,取保候审50余人,现在案情已经基本清楚。
经查实,汇达利、富龙利、汇通利、全兴顺、达源鑫5户企业涉嫌从事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共购买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500份,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285份,合计增值税专用发票1785份。其中:高翠峰、孟宪龙在2001年1月20日成立汇达利公司,在走逃之前,共领购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41本,计1025份;迟红日、孟宪龙在2002年6月3日成立富龙利公司,领购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9本475份。这两家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为万元版。他们在无任何业务的情况下以销售空白发票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卖往不同地区,因无法核实受票单位,所造成的税款流失无法统计。如果这些发票足额开具,价税合计将达1亿多元,造成的税款流失将达上千万元。
迟红日在2003年6月25日成立全兴顺公司,领购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对外虚开发票11户计27份,金额142万元,税额24万元,价税合计166万元;王宏斌、孟宪龙在2003年7月16日成立汇通利公司,案发之前领购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共对外虚开发票19户24份,金额145万元,税额25万元,价税合计170万元;孟宪龙在2003年11月12日成立达源鑫公司,领购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共对外虚开发票26户51份,金额388万元,税额66万元,价税合计454万元。
专案组有关人员介绍,此案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自产自销".开票方和受票方均在青岛本地。作为开票方,犯罪嫌疑人在青岛市内各区以自身名义或以虚假身份注册商贸公司,在虚拟大量业务的情况下,领购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收取票面金额的3.5%~6%作为开票费,卖给青岛当地的企业。而受票方或是受利益驱动,为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从中间人手中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为了降低成本,贪图便宜,摸准了现金交易资金往来隐蔽性强、检查难度大的特点,以现金交易的方式直接从个体户中购货,由个体户自行想办法购买发票,然后连票带货一并卖给购货方;面对不法分子带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门推销的廉价货物,不去细想为什么这些货物如此便宜,不顾推销货物者的发票来源进货。这些行为客观上扩大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非法销售范围。
同时,本案的侦破也反映出当前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一些新动向。
其一,犯罪分子从用真身份证办公司,逐步演变到用假身份证办公司购买发票对外虚开,并且对外虚开的发票都是在受票单位通过认证后再支付开票费。"迟红日或是高翠峰先从我这里取得由我开好的电脑版发票,并将发票给受票单位,受票单位再到税务局去认证发票,待认证报税后,受票单位才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的销售额,付给开票费。"孟宪龙的交代把这个程序叙述得一清二楚。
其二,虚开企业一旦走逃就销毁证据,让执法机关查无实据。这个案件中,这些公司经营几个月后就走逃,并将会计资料及开票电脑全部抛弃,给稽查人员办案增加了很大难度。
其三,利用税务机关代开6%发票不需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就可以作为进项抵扣这一政策,钻政策的漏洞,对外大肆虚开发票。青岛达源鑫商贸有限公司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全部是伪造的深圳市国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继用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作为进项以后,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又一新的动向。
此外,在具体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犯罪分子的手法也更加隐秘。本案中一个介绍虚开的主要人物单勇是这样供述的:"有个铸件厂的姜老板打电话找我,问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答应了并记下底子,然后打电话给孟宪龙,把底子上的内容告诉他。过了几天,孟宪龙就把发票送到花店,我搭车到花店取走发票,把发票带到即墨市人大常委会附近交给姜老板,按5.5%收了开票费。我按1.5%得到中介费500元。过了两天,孟宪龙到花店拿走剩下的开票费……"
单勇与本案中的几个主要人物高翠峰、孟宪龙、迟红日都相识,也都有过这种"生意往来".其中电话联系、花店交割、事后分赃等类似反特电影里的情节,不断地在这几个人之间上演。不仅如此,随着犯罪经验的增加,他们的犯罪手法也越来越娴熟。
据孟宪龙交代:在办汇通利公司的时候,由于当时开出的销项税额较多但没有进项税,为了不缴纳增值税,他只好把这个公司放弃了。2004年1月,孟宪龙在家中跟迟红日说:"我原来在沧口的汇通利公司因为没有进项,就被我丢了。现在我的公司要进项,你能搞到吗?"迟红日说:"我帮你联系。"到了月底,孟宪龙告诉迟红日需要多少进项,迟红日就按发票价税合计的1%左右,让孟宪龙给一个账户汇去开票费。"我共向这个账户汇去1.8万元,那边给我开了2个月的进项发票,直接寄到我家。"孟宪龙说,"后来,我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找到开进项发票的地方了。"
"我觉得稽查局有时候就像是'联邦调查局'."一位税务干部这样说。不知他说这话是喜耶?是忧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