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买方都埋怨当时签订合同时中介承诺可以贷到多少额度、利率可以优惠到多少比例,现在却做不到,中介不但不能收取佣金,还应赔偿损失,如果当时不是相信了中介的承诺,就不会签约。但是很多时候,中介的承诺不会写入书面合同里,大多数中介自己印制的《房产买卖合同》,都只是买方卖方签字的双方合同,而不是国土房管局的示范文本。
中介在自己印制的合同中有意规避了自己的责任,而另外与买方卖方签订一份《佣金及必要费用支付承诺书》,如果卖方是实收价,那么这份承诺书就是买方作为承诺人和经纪方签订的。
中介自己印制的买卖合同中几乎在付款方式中,都约定了买方以按揭方式付款时,以银行实际承诺贷款额为准,贷不足的由买方补足。买方先是把首期款监管在贷款银行,并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银行经审查买方情况出具贷款承诺,承诺函上承诺贷款的数目不足总房价减去定金和首期款的,按照约定买方就有补足的义务,如果买方不能补足就将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中介把贷款承诺写入合同的补充条款并且签了字,而最终没有做到,由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责任或是买卖双方协商解约,都应支付中介必要费用而不是全部佣金。虽然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一方原因导致未能达成预期目的,但还是要承认中介付出的劳动价值,也就是说居间方只要尽到自身服务就能依法取得一定数量的必要费用。但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无论是何原因导致买卖双方不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无论是买方、卖方还是中介的过错,都要根据证据区分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如果您在购买二手房时遇到中介公司乱收费,超过国家标准,或是因中介过失导致交易失败却强收中介费的情况,可以找专业的房产律师帮您维权。虽然相比总房价中介费并不是很多,但是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一分一毫都是来之不易的,何必要让自己“吃哑巴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