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他们终于等来了消息:第三期马上要动工了。然而烦恼也接踵而来:传闻第三期土地已经转让给其他开发商,且将不按照最初的规划图来建设,这让许多业主无法接受。
据业主来信反映,去年5月,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核实了第三期地块已经权属为清远市宏翔投资有限公司,并进行修建性报建,报建名称为“宏翔商住大厦”。该局要求,该公司按原规划执行: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折算后容积率不大于2.37,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
“由于原有规划是十几年前的,跟不上时代了,开发商提出修改规划是允许的,但必须在原有的数据指标下进行。”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宏翔商住大厦规划图第一次出来后,该局召集业主代表开会,征求业主意见。面对两栋17层楼的规划,业主代表们持反对意见,认为原来小区规划只有8层,建17层会影响到其他楼栋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可以接受层高为10层左右。
汇总业主意见后,规划局再召集业主代表及开发商代表双方沟通。这一次,开发商拿出的规划图将原规划中区域两个单元取消,改为小区庭院绿化、花园等,并设有地下停车场,东西两侧各规划一栋11层商住楼,其中东侧一栋为写字楼,南侧则只有两层,并设置两个小区出入口。如果加上早期已经建成的一二期,小区将成“口”字封闭形,新的小区将有3个出入口。对此,业主代表基本同意。
然而看似完美的规划,在一些业主看来还有很多隐忧:毕竟一二期和三期是不同投资者开发,合并为一个封闭小区是否能实现?现在面向规划小区内的商铺门口是否均会改为向马路开放?后期物业统一管理是否能实现?
7月18日,宏翔商住大厦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公示插在该地块现场,让一些业主再次紧张,他们认为,这是违规公示,因为7月3日他们提出的异议尚未得到规划局回复。
对此,规划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建设用地许可证》公示只是补办此前的手续,与《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批后公示》可同步进行。规划部门职责主要是从技术上监督、审核、批准,目前从规划上该小区规划已经做到围合小区标准,至于物业统一管理问题,属于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问题,和规划技术方面问题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