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稷山县的李华因一起债务纠纷,与对方打了7年的官司。从县法院到市中级法院,审了判,判了推翻再审,至今未有结果。李华感慨地说:“早知道打官司如此艰辛,当初说啥也不上法庭。”
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时至今日,“打官司难”却仍然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难就难在费时、费力、费钱,需要当事人花费大量的精力,占用很多的时间,且存在能否打赢的巨大风险。通过打官司去解决纠纷是人们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但在打官司的道路上,却坎坷重重……
24平方米与20年的成本
早在1973年,张广裕带领儿子张渊夫、张湛夫在高平市城南所街修建平房7间,1976年又在本院西侧建平房3间。1983年张渊夫的母亲去世后,其父张广裕对院中所建的房屋进行了产权公证。1984年,张广裕给张渊夫、张湛夫兄弟分家析产,其中西面平房分给了张渊夫,分家协议载明,由张广裕居住至百年之后。1986年张渊夫以其父分家不公平为由,诉至高平市人民法院,后经法庭协调,当事人均表示同意按分家协议执行,张渊夫撤回诉讼。
1991年张广裕患病,到1995年他找人代书立遗嘱一份,表示将分家协议中归张渊夫的西平房3间改为在其百年后归张湛夫所有。1998年张广裕病故后,西房一直由张湛夫使用至今。
2001年4月,张渊夫一纸诉讼,将兄弟张湛夫告上法庭,请求保护对西平房的所有权,从此亲兄弟对簿公堂,各执一词,反目成仇。
且不说这3间平房的所有权到底该归谁,相信法律自会给出公正的判决。张渊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光是为这几间房子打官司,从1986年算起,已断断续续进行了20年!
张家院子中3间西房总共才有24平方米,为此张渊夫耗尽了20年的精力,由一个青壮年熬成了花甲老人。诉讼程序繁琐、时限长,审判中间反反复复,让张渊夫苦不堪言。据了解,此案在一次庭审中,光证人出庭作证就达86人之多,可谓开了高平市证人出庭最多的“先河”。张渊夫这些年花在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材料费等方面的支出,足以在高平市购买一套50平米左右的住房。张渊夫现在家徒四壁,生活异常艰辛。他信誓旦旦地表示:“居住权并不等于所有权,我一定要将官司进行到底!”但官司打到何时是尽头,他却说不清楚。
普通人打官司难,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农民打官司尤其难。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农民打起官司往往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真如汗牛充栋。除了同样的费时、费力外,精神上的压力更让他们感觉雪上加霜。贺群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脚上穿的袜子露着脚趾头,他不好意思地坐在床边,不时用手往下拽着袜子。略显破旧的衬衣有一个十分显眼的烟头烫过的大洞。
贺群发是河津市僧楼镇贺家巷村村民,因一起经济纠纷卷入官司,6年多的时间里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2000年10月,贺群发通过河津市南桑峪洗煤厂转给有业务往来的河津市发鑫焦耐有限公司人民币30万元。据贺说是这笔款项是用来购买生铁的。此案另一当事人杜寅发通过贺群发才认识的发鑫公司老板张振发。后来杜寅发从张振发处拉走价值3万元的生铁后,张振发拒绝再支付贺群发生铁,理由是杜寅发所拉走的焦煤是以贺群发的名义拉的,让贺群发补上所欠焦煤款,由此引发官司。
贺群发说,焦煤是杜寅发拉走的,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我已向发鑫公司交了购生铁预付款,发鑫公司为何不履行合同?而发鑫公司则辩称,杜寅发是以你贺群发的名义拉走的焦煤,有杜寅发的供词和证人证言,贺群发就应该支付这笔焦煤款。
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互为原被告,打起了马拉松官司。后来杜寅发因涉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案情更是扑朔迷离,没有了结。据了解,河津市人民法院曾扣押焦煤2500吨左右,认为此煤是贺群发的,但现在焦煤哪里去了?法院办案人员韩耀龙说,焦煤被不明身份者偷走一部分,剩下的法院变卖了。此案案卷中原告的一份诉讼状不知何故被调换,韩耀龙说可能是调卷过程中丢了,后来补了一份。这些由法院工作中造成的失误,无形中也是群众打官司难的一个原因。
贺群发为这样的官司吃尽了苦头,也没了做生意的心思。每天就是往河津、运城法院跑,花光了积蓄不说,还欠下一屁股债,生活更是捉襟见肘。“这五六年我最少损失了百十万元。”贺群发如是说。
2002年9月9日上午,晋中市榆次区菜园街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在此做生意的胡福寿、胡志俊父子和做同样生意的王建国、王建军兄弟言语不和,发生口角,继而引发冲突,造成王建国死亡、王建军重伤的严重后果。后凶手胡福寿、胡志俊父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无期徒刑。
王建军不服法院的判决,为给死去的哥哥讨个公道,他以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身份提出上诉,要求对凶手胡志俊执行死刑,从此走上了一条漫漫的上诉之路。
法院虽判决胡家父子赔偿受害人王家兄弟6万余元,但胡家父子以人已服刑、无力支付为由,拒不履行法院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王家兄弟没有拿到一分钱,心中憋着一口气,非要将胡志俊执行死刑而后快。
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期望法制的阳光能普照所有渴望公正的民众,别让他们对庄严的法律丧失信心,也别让他们在法律面前显得那样无奈和尴尬……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一审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为判决上诉: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二审为裁定上诉: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审结。审判监督程序:原审是一审的,按照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原审是二审或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二审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