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张媛)今年7月28日,东五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7死1伤(本报连续报道)。近日,事故中的5位死者家属及毁损车辆的所有人,将肇事司机、车主、车辆挂靠单位及保险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车辆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40余万元。
提起此次诉讼的分别为事故死者周建等5人的家属,以及提出损毁车辆索赔的简道良。周建等五人均为中建三局三公司职工,从天津出差回程途中罹难。简道良亦为该公司职工。
记者了解到,每名死者有2-6名不等家属作为原告,他们索赔内容为死亡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索赔金额64万余元至88万余元不等。五人死者所乘坐的“普瑞维亚”牌小型客车损毁,价值52万余元。此次诉讼,索赔总金额共计440余万元。
起诉书中,肇事车辆挂靠单位,山东省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简称路翔公司)被列为第一被告,车主李令洪、司机刘平以及为肇事车辆强制保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公司华北石油营业二部(简称保险公司)分列第二至第四被告。
五名死者生前所在的中建三局三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唐书记介绍,事发当天,五人刚从天津投标回京。
事发次日,五名死者家属纷纷来京。中建三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每户获补近100万,统一为家属聘请律师处理善后。
唐书记介绍说,在事故发生时,一名承德籍死者的妻子即将分娩;陕西籍死者的孩子只有3个月大,父母均为瘫痪;东北籍死者是家里的独子,母亲下岗、父亲残疾;另外两名死者的子女均未成年。“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最快、最严厉地惩办肇事者。”唐书记代表家属要求。
律师 已申请财产保全
原告代理人,北京市天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江昨日表示,之所以没有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因为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受害人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单独的民事诉讼,可以不用等待刑事部分开庭,及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防止众被告转移财产,他们向法院申请了对路翔公司、李令洪和刘平的诉前财产保全,被保全的财产包括路翔公司的80多辆汽车等。
李振江同时表示,在朝阳法院审理此案时,会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的规定。所以,此次诉讼案要等刑事审理完结后,才能进行。
李振江称,因肇事事故给死者的家庭和家属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和痛苦,在该案中每名原告索赔了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告 尚未接到传票
肇事车辆的挂靠单位路翔公司,被列为此案的第一被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希东昨日称,公司未接到传票,事发后,公司已指派魏经理处理此案。魏经理表示,他们已经有善后措施,但自己正在开车不便介绍。此前刘希东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他并不回避公司要承担的责任。
该诉讼的另一被告,车主李令洪虽然还没收到法院的传票,但对死者家属起诉并不感到吃惊。他告诉记者,此前通过交警已赔了一部分钱,连同自己车辆损失,已达7、80万。为了凑齐赔款,他已经变卖了家里另外一辆小车。“全家5、6口子人还指着这辆车过日子呢。”李令洪称,自己原本就是一个“农村种地的”,为了致富才花40万元买下了这辆东风车,购车款中很多都是向朋友借的,事发时该车运营还不到1年,目前车还扣在北京。
最新消息,肇事司机刘平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后,近日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