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买房人是绝对利好的消息,对房产开发商而言可能就是噩耗。
王立(化名)是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法务部的总监,在他看来海淀区法院的判决将对房产开发商产生不利影响。“此前对这类纠纷,法院大多数情况下确认合同有效,驳回退房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这对房地产企业比较有利。”王立说。王立担心,在目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严峻,房价有下跌可能的情况下,购房人会滥用情势变更原则,出现随意解除合同的情况。
张健则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目前的“政策性违约”案件以二手房买卖为主,但是随着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一手房纠纷也将大量出现。二手房买卖只是一对一的买卖关系,但是一手房买卖是一家开发商对众多的购房者,同类情况者众多。一人起诉大家跟随,一人胜诉大家获利。如此形成的退房潮会对开发商形成巨大的冲击。
但对开发商而言,最担心的还不是 “退房潮”带来的法律风险,而是由此引发的资金链断裂。一位河北的房产开发商担心:“如果大量退房者出现,轻者会导致企业现金周转不畅,严重的会造成企业资金链条断裂。”
不过,房地产专业律师孔维钧认为,虽然海淀区法院对“政策性违约”类案件做出了判决,但并不能据此认为其他基层法院也会援引“情势变更原则”判案。“根据相关规定,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是一案一申报审核,除非高级法院对某类案件下达统一的适用意见,其他基层法院并不一定会做出相同的判决。”孔维钧说。
据记者了解,北京高院曾经就此问题进行调研,准备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但是由于争议很大未能形成统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