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0岁的张女士,父亲去世也已20多年,只留下个亲弟弟,再往上数,最亲近的只有姑妈一个人。姑妈一辈子未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去年夏天,姑妈因病突然离世。期间,寺庙传达了姑妈临终前的口头遗嘱,其包括存款在内的遗产全部由张女士继承。料理中,工作人员发现有数张银行存单,总额5万多元,便全部转交给了张女士。
料理完姑妈后事,张女士前往银行,一家一家联系取款,怎奈没有一家给予办理。银行要求到公证处去做个公证书,或让法院出具判决书。
于是,张女士来到公证处要求公证,可公证处一口回绝:人已死亡,还跟谁公证?又去法院,法院表示:写个起诉状,把其姑妈的法定继承人都告上,问题就解决了。张女士仔细一想,法定继承人,血缘最亲的就是自己……那这钱就没法取啦?
本以为简单的一件事,一大圈下来,怎就没路可走呢?张女士夫妻有些急了,毕竟老人后事一切开支都是自己掏的,数字还不小呢。情急之下,张女士找到鼓楼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常开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