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属学校集体投保,未指定受益人,故按照继承法规定:保险金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继承人继承。现在李父已死,其母也改嫁,并无第一继承人,只能按第二顺序,保险金应由李的祖父母继承。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保险金应由李母全额领取。理由是李父死后,按继承法规定,李母就是这笔保险金的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至于李母是否改嫁,与继承权无关。同时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第三种意见认为:保险金应由李母领取,但李的祖父称已借款1500元为李父办丧事,因此按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3000元保险金,李母与李的祖父母应各得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