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关贸总协定的一些局限性,各缔约方普遍认为有必要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建立一个正式的国际经贸组织来协调、监督、执行乌拉圭回合的成果。
1990年初,欧共体轮职主席国意大利提出建立多边贸易组织的倡议。7月9日,欧共体把这一倡议以12个成员国的名义向乌拉圭回合谈判体制职能谈判小组正式提出。同年4月加拿大也非正式地提出过建立一个体制机构。瑞士与美国也分别于1990年5月17日和10月18日,分别向关贸总协定体制职能谈判小组正式提出过提案。这些设想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提出未来国际贸易组织机构的职责及性质。欧共体的设想是经过欧共体委员会法律部,在深入研究和召开一系列工作会议后提出的,其内容和目的有:把关贸总协定改造成为一个更加强有力的组织机构,确保发达国家在三个新议题方面的利益,使更多关贸总协定缔约方接受东京回合守则和协议、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扩大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以及要求建立一个权利与义务综合平衡的机构。
瑞士向关贸总协定体制职能谈判小组提议:既要加强关贸总协定作为一个组织机构的职责,又要加强关贸总协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之间的合作。美国建议设立职能广泛的关贸总协定管理委员会以提高关贸总协定的整体效率与决策水平。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努力加强多边贸易领域的国际组织,是联合国有效地实现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目标的组成部分。
经过磋商,1990年12月,在乌拉圭回合布鲁塞尔部长级会议上,贸易谈判委员会提议起草一个组织性协议。为此,“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协定”成为1992年12月的乌拉圭回合最终协议草案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经过两年多的修改和各谈判方的讨价还价后,1993年11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前,各方原则上形成了“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协定”。在美国代表的提议下,决定将“多边贸易组织”易名为“世界贸易组织”。
1993年12月15日,乌拉圭回合谈判胜利结束。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召开的关贸总协定部长会议上,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各项议题的协议均获通过,并采取“一揽子”方式(无保留例外)加以接受。经104个参加方政府代表签署,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至此,根据其中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1995年1月1日世贸组织正式成立,1995年,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共存一年后,担当起全球经济贸易组织的角色,发挥其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