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乡(镇)对道路的需求认识不一。山区迫切希望尽快将道路修建好,带动老百姓脱贫致富,养护积极性高,而坝区由于道路条件相对优越,养护积极性相对较差。
二是农民爱路护路意识差,乡村修路、建房时随意在公路上开口取砂石料,损坏路基边坡问题时有发生,农机具损坏路面问题大量存在。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等现象普遍存在,路容路貌脏、乱、差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许多损害路产的问题由于得不到举报而不能得到补赔,有些乡村甚至隐匿路政事件。
三是对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建设轻管养的思想依然十分严重。没有树立起“建设是发展、管理养护也是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只想着要求交通部门多修路,没有考虑如何管理和维护修好的道路,导致对农村公路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到位,主动性不强。
四是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认识不清。认为修路、管路、养路都是交通部门的事,没有认真学习《元谋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和《元谋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不明确乡镇和行政村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责任,导致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到位,主动性不强。
五是没有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作为考核考评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元谋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要求,各乡镇应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列入乡镇的重要工作日程,县委县政府在考核考评农村工作时,要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考评。目前,由于我县在考核农村工作的指标体系中,没有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列入其中,导致各乡镇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重视,造成工作不到位,主动性不强。
六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在全县10个乡镇都组建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所,配备了所长、路管员及协管员,制订了管理所的职责及路管员和协管员的职责。但为了减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支出,降低管理养护成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人员均实行了兼任制。所长和路管员由乡干部兼任,协管员由村委会主任或书记兼任。实际上这些人员的主要精力和任务是抓好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根本不能集中精力做好兼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对于兼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乡村干部,由于他们所兼管的工作不是硬任务,对工作所抱的态度就是顾得上就管,顾不上就不管,造成工作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也没有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