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签署了协议,外贸公司对与外商签订的合同往往放松警惕,没有认真看好合同条款,在对国内客户和外商的资信状况没有经过必要的调查、对合同条款没有经过必要的研究、审核的情况下,轻易地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与外商签订外贸合同,由此引发的外贸事故也屡有发生。
如果事先跟客户“约法三章”,签订协议是否能有效规避事故?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资深外贸人士Andy对C周刊表示,在自己身边,因为不签合同或协议,或者签署得不严谨,由此导致的事件经常发生。他分享了两个案例。
案例一:A公司与一家埃及的客户谈妥了一笔外商指定的一工厂生产的化工品的出口业务,合同规定20天内装运,价格条件:FOB上海。同时,外商指定了一家船公司为承运人。因为成交价格相当不错,该公司的业务员毫不犹豫就和买家签下了合同。但之后联系供货厂家,方得知该厂的这一产品目前在国际市场上非常畅销,接到的定单已经排到了2个月后,所以根本不可能在20天内交货。A公司遂与买家协商,希望延期交货,或者改为其他厂家的产品,客户无法接受,该出口企业只好高价从另外一家外贸公司手上买下一批合同所要求的货物来履约。结果是,在签合同时,本来预算有利可得,但后来为了履行合同反而亏损了几千美元……
案例二:B公司同一新加坡公司签订合同,出口一批童装。洽谈中,新加坡公司看过B提供的样品,同意以此作为交货的品质标准。出口合同的品质说明中只简单写明了规格、质料、颜色,商检条款为“货到港30天后外商有复检权”。
货到新加坡后买家提出“颜色不正、缝制工艺粗糙”,并且提交了新加坡一家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作为依据要求退货和赔偿。B公司辩解货物是凭样品成交,样品经新加坡公司确认过。新加坡公司指出合同中并没有写明“凭样品成交”字样,也没有写明样品编号;况且,B公司没有封存样品作为证物。B公司解释纺织品按常识会存在色差问题。新加坡公司回应,合同中品质说明没有注明所交货物会有色差。B公司又表示不接受新加坡公司的检验证书,认为新加坡公司所找的检验机构不具权威性,没有征得B公司的同意。新加坡公司辩解合同上只承诺新加坡有复检权,并没有指明检验机构的名称或者必须经由B公司同意。B意识到即使提交仲裁机构,自己也无法提交有力证据,所以,只好在价格上答应新加坡公司做出的降价要求,才使争议得以解决……
Andy表示,如果把企业的整个出口贸易比喻为一场长跑,签订规范的合同,就犹如赢在起跑线上,履行合同的过程就好比长跑中努力拼搏的过程,到达终点就算是圆满完成了一次长跑。那如何完善合同条款,规避出口风险?
合同对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费用和风险等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具有法律效应。Andy告诉C周刊,制定一份完善的合同,起码应做到:对合同每一个条款理解准确、深刻,交易磋商时细心、全面,制订合同时严密、完整,履约时一丝不苟、及时沟通。这需要业务人员具备扎实的进出口相关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外语水平过硬,并且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和国际贸易惯例。
Andy表示,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一、合同条款理解须透彻。一份完整的出口合同要对交易各环节、各要件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规定的每一条款,采用的每一惯例,都有其具体内容,都是日后履约的依据。各条款之间以及条款和惯例之间又常有一定的联系。同时,所有的条款既可以看作是对自己应履行义务的一种明确规定,同时也可以看作是对卖方的一种制约。
二、科学措辞内容准确 。洽谈阶段的细致工作是签订完善合同的前提,但具体的缮制工作更是不容忽视。一份措辞得当的合同可以减少很多潜在风险,增加交易中的安全性。一份外贸合同,在文字陈述上要尽量做到科学、灵活、严密、完整。
三、合同审查。在一份合同已经拟就,要签字生效的时候,有必要再进行一次仔细的审查,作最后的把关。细读一遍合同,看文字上有无错漏:小数点有没有标错、数量上有没有将“个”写成“打”、标价的货币有没有写错、有没有将“桶”写成“纸箱”,英语描述是否准确等等。然后看看各条款之间是否互相矛盾,如数量上标明了溢短装,金额上有没有做出相应的表示。
最后,出口商在订立重大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应主动向法律专家、会计师、资深的出口业务能手等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