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很私密的事情,当事人未必会愿意让外人知道。如果离婚时一定要有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无疑会给离婚双方带来很多不必要的困扰。想要离婚者都是成年人,该不该离婚自己完全能独立作出判断,根本无需外人帮助。
要调解也得当事人自愿才行,如果夫妻双方矛盾很深,坚决要求离婚,根本没法坐下来调解,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怎么办?是不给开婚姻调解书还是直接盖章证明了事?如果不开婚姻调解书,显然没有理由,开的话也不过是让夫妻双方多跑一次,根本没有增加离婚的难度。更何况,这一规定要落实也很困难,谁能保证拿着婚姻调解书前来办离婚的人真的经过了调解程序,而不是托人开的或是用了假公章。
现在办离婚时,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一般都会进行适度调解,以避免当事人草率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调解更是必经程序。再规定离婚时增加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完全是多此一举。那些铁了心要离婚的人为了取得婚姻调解书而多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该由谁来弥补呢?
中国离婚人数急速攀升和离婚程序简化关系不大。与其说是离婚程序简化导致冲动离婚的人增多,不如说是以往麻烦的离婚程序掩盖了很多不如意的婚姻。一时冲动离婚的人毕竟是少数,如果为了防止冲动离婚就要增加离婚的难度,那结婚是不是也要增加难度以防止年轻人冲动结婚呢?
现在正处于社会处于转型期,工作和生活压力都大,也容易产生和积累矛盾,最终导致夫妻反目。以前人们普遍认为离婚是丢脸的事,矛盾再深也会勉强维持夫妻关系,轻易不会离婚。现在大家的观念有了很大改变,认为勉强的婚姻没有幸福,为追求幸福而离婚是正确的选择,所以离婚率上升也是正常现象。虽然近年来中国离婚率上升较快,但从世界范围内看,中国的离婚率并不高,属于婚姻家庭关系比较稳定的国家,完全没必要为此而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