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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应李健辉的父亲李X春要求,为犯罪嫌疑人李X辉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X辉因涉嫌重婚一案,于2007年6月24日被白云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07年7月10日经贵院批准,被白云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现案件处在贵院审查起诉阶段。
首先对贵院于2007年9月12日安排了我们阅卷表示由衷的感谢!阅卷后,我们于2007年9月12日依法会见了李X辉,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现我们将有关情况向贵院反映,依法为李X辉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一、李X辉患有严重的强直性脊椎炎,并引发眼睛巩膜炎,须长期服药控制。李X辉被关押后看守所医务室无法提供有关的药物,按看守所的规定,家属亦无法送药,现在其病情已严重恶化,到了晚期,如不能及时得到治疗,将会终身残废,也随时有生命危险。
李X辉身体状况一直以来都很差,患有严重的强直性脊柱炎十多年,病情已到晚期,并引发眼睛巩膜炎等病症,须长期服药控制。
据李X辉反映,被关押后看守所医务室条件有限,无法提供有关的药物,已停药三个月多,强直脊柱炎病情迅速恶化,引发诸多并发症,使心脏、大脑、肾脏、眼睛、神经等器官也受到严重损害。现在脊柱炎引起的巩膜炎并发症,如果得不到控制,极有可能致盲;据我们查阅的材料(见附件1),脊椎炎症引发急性心脏病、肾衰竭、肺部纤维化、神经病变等病症,在李X辉处于被关押、无适合药物治疗的情况下,随时有生命危险。
(注:李X辉被白云区公安分局刑拘时,该局有关办案人员也扣押了李X辉随身携带紧急就医的《病历本》,《病历本》已详尽记录了李X辉的病况及用药情况,如果有关办案人员随案移送《病历本》,贵院也可以在《病历本》了解到李X辉的病况,或向看守所了解李X辉的病况。)
由于李X辉的《病历本》已被押,家属已无有关病历资料,其家属近日找到李健辉此前的X光片,找到以前就诊的医生,出具了相关的诊断证明,供贵院参考(见附件2),希望贵院准予李X辉取保候审,使李健辉取保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防止其终身残废或猝死。
二、李X辉对有关部门指控其涉嫌重婚罪,没有异议。李X辉涉嫌重婚的犯罪情节较轻,其合法妻子陈X红对其行为表示谅解(见附件3),况且李X辉被关押后,对其小孩的身心健康影响很大。贵院准予李X辉取保候审,让其取保后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防止其终身残废或猝死,同时减轻对小孩子身心的负面影响等方面,均有重要的意义。李X辉得予取保候审,也是贵院依法办案的重要表现。
请求贵院根据李X辉病情、认罪态度,准予其取保候审,让其取保后到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治疗,防止其终身残废或猝死,同时减轻对小孩子身心的负面影响等方面,均有重要的意义。
三、李X辉的病情严重恶化,身体状况差,基于关押环境因素,李X辉觉得很辛苦,贵院亦可考虑尽快起诉到法院,快审快判,让其尽快上场服刑。
这种情况下,应李X辉的父亲李X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我们为犯罪嫌疑人李X辉申请取保候审,保证人为其父亲李X春,烦请贵局给予批准及书面答复。
2007年9月17日
附件2、李X辉的部分《病历本》、《报告单》复印件;
附件3、李X辉的合法妻子陈X红的《谅解书》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