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某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大会的决定派工作组对所属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免职交接,企业负责人拒绝交接,与几十名村民发生冲突。该负责人认为受到伤害并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为此,于2005年3月份刑拘五人,后经批准逮捕了4人,一人获取保候审。起诉后,法院进行审理。至今一审未审结。这是被告之一胡某某的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故意伤害案辩护词范本》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故意伤害案辩护词范本》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57f0483e7dda08f40fafffd9887f1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