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因素影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总量大与处理难度大态势并存。人社部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99.1万件,同比上升19.2%,案件总量再创历史新高。同时,劳动关系复杂化、争议主体多元化、诉求多样化带来争议处理难度不断增大,部分地区仲裁机构"案多人少"矛盾更加凸显。
"虽然各地仲裁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完善制度、优化程序、深挖办案潜力,但案件超审限现象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影响到农民工当事人的获得感。"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质效,国家将采取包括畅通仲裁"绿色通道"、增强案件处理效果、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等数项超常规措施。在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效率方面,要求仲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争议当天立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有关事项,落实《办案规则》简易处理规定,将简单小额案件审限缩短至三十日内;在提高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方面,要求仲裁委员会根据农民工申请依法主动收集证据,适用先行调解、终局裁决等规定,对重大案件实行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制度。
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还会同人民法院共同研究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重点问题,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落实保全、执行等联动机制,特别提出了建立裁审证据衔接制度。这是继2017年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2018年全国各省级及多数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人民法院建立裁审衔接机制后的又一项重要成果,旨在切实发挥仲裁准司法制度的"前置、终结、三方、效率"的作用,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拦水坝"的制度效能。
下一步,人社部等五部门要求各地深入研判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的工作形势,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各地仲裁机构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特点和优势,按照有利于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原则,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选择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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