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是法院队伍建设坚持的核心。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就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目前,一是审理案件的难度更高。审理案件不仅要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而且要取得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良好的社会效果,这比以前所强调的办案和社会效果有了更深层次,更加丰富的内容。二是给审判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我们进一步改变审判方式,使之更加人性化,更能满足人的合理需求,更能保护人权,使之更加便民、利民、亲民,增强审判工作的亲和力。三是给法官形象和审判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判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求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必须坚持公正、高效和廉洁,在诉讼活动中充分体现出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通过法官的审判活动切身体会到法院和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和廉洁的形象。
以人为本的核心是抓教育、抓学习。曾有一位名人讲过:“学习是一个人的真正看家本领,是人的第一特点,第一长处,第一智慧,第一本源。其他一切都是学习的结果,学习的恩泽。”学习要有动力、有毅力,提高学习能力,一靠实践,二靠培训。近几年来,所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对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这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通过几次教育活动就能彻底解决。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长期抓教育活动的思想,要针对今年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这个重点,把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与审判工作的关系,不能认为只要把审判工作搞上去就会一好百好。教育活动决不能掩盖矛盾和回避问题。要真心实意地听取民众和社会各届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评议和监督。要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教育成果,提升法院工作的公信度,赢得社会对法院和法官的信赖和爱戴。要从民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制定整改措施,进行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问题,以取信于民。要在抓好“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同时,还要不断探索和积累使思想政治教育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经验,使思想政治教育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寓教于法院的日常工作之中,使之入心入脑,真正收到实效。要建立健全具有我们基层法院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法院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形成法院文化。从制度设计上清除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偏见和误解,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感染力、吸引力,切实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势,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司法为民的优秀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