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828件2076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件数上升3%,立案人数上升6.9%。
“重点领域和环节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频发,是今年上半年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一大特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所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大案11590件,占立案总数的73.2%,同比数量上升2.9%;要案1426人(含地厅级以上干部96人),占立案总数的6.9%,同比数量上升4.5%。
“领导机关干部腐败犯罪案件时时发生,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有的贪污受贿金额动辄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社会危害严重。”这位负责人指出。
据介绍,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教育、社保、医疗、环保、司法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商业贿赂犯罪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涉农职务犯罪突出。
“特别是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土地出让、征地补偿、移民拆迁等资金密集、监管难度大的环节,贪污贿赂犯罪高发。”这位负责人说。
“企业工作人员所占比例下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所占比例上升,成为今年上半年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又一大特点。”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说,从统计数字看,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案件有所减少,贿赂犯罪案件大幅增加,行贿犯罪日趋严重;贪污贿赂犯罪与渎职侵权犯罪相互交织,一人犯数罪现象突出。
据分析,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呈上升趋势,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跨地区、跨国境及涉外案件增加,取证、追逃、追赃难度增大。
“贪污贿赂犯罪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这位负责人表示,贪污贿赂犯罪不仅直接损害民生民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更容易成为引发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针对腐败犯罪的新特点、新形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大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在坚决惩治受贿犯罪的同时,切实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加大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加大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加大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经营、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力度。
这位负责人特别指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全面加强侦查信息工作,以此推动侦查模式深刻变革。同时要加强举报线索数据库建设,实现网上办公、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