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做到权属清、地类准、进度快的印证。
泸西县严把土地权属调查关、地类调绘分类关、调查成果质量关,确保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质量。
在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中,二调办人员、作业人员、村民小组法人代表三方始终坚持实地指界、勘界,相邻双方认可后,签字按手印确定权属界线。
县、乡(镇)二调办人员、作业队在地类调绘分类时,始终坚持到现场核实、调绘;对敏感地类进行重点核实,调绘结果;对模棱地类水田与旱地、旱地与园地或林地,均按云南省二调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严格划分调绘。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质量作为土地调查的生命线,列为考核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在野外调查调绘期间,县、乡(镇)二调办人员、作业人员始终坚持按《云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质量要求进行调查,严格作业队组与组互检和县二调办抽查制度,作业队互检面达100%;县二调办抽查面为37%;抽查结果中,地类调绘合格率为100%,野外调绘成果合格率为98.6%。
泸西县村民小组与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交错,缺乏合理的处理办法,有的村民小组对自己的界址不明确,发生土地争议,难以推进调查工作;城镇土地使用权调查中纠纷较多。
县二调办经过研究并与作业队达成共识,统一了调查方法:以村民小组为权属调查单位的土地权属界凡与第一次土地调查的区(州)县、乡(镇)境界及村委会权属界重合的,以其境界和权属界确定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过去发过集体所有权证的,以所有权证书中认定的权属界为依据确认界址;凡坝区一个地块(图斑)有两个以上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相互交错的,可采用混合宗的方式,以坐落地块划定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
县二调办成立以县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长为组长的调解小组,对农村集体所有权纠纷和城镇土地使用权纠纷进行调解。调解组的成立,使农村集体所有权纠纷、城镇土地使用权纠纷基本得到处理;共调处农村集体所有权纠纷100余起,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率达100%。调处城镇土地使用权纠纷58起,确保土地使用权确权率达87.88%。
整顿调查队伍,能够突破城镇地籍调查进度缓慢难题。在城镇地籍调查前阶段,由于调查人员少、作业人员不稳定和部分调查对象难找等原因,泸西县调查进度极为缓慢。县二调办与作业队分析研究后,针对各作业队或小组调查对象情况不同的情况,采取措施充实工作力量。该县将调查人员由5人增加到16人,并抽聘村委会、村小组干部26人;作业人员不仅稳定了,还新增29人;在人员增加的同时,根据县城街区街坊,将调查小组由原来的5个组调整为13个组,负责完成13个片区的调查任务,实现了任务到组。
同时,泸西县建立了以效率为上,高速推进工作的奖惩措施,以完成任务量对作业队进行奖励;并建立调查宗地进度汇报制度。
二调办还采取白天调查,晚上对参加调查的村委会、村小组干部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6次培训共有400余人次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