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接受申报:报关企业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的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那么就表示申报成功。
B、不接受申报:报关企业受到海关反馈的“不接受申报”的报文后,表示申报不成功;应根据报文提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
(2)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收到“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报关单位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4)修改申报内容或取消申报:(5种情况可以修改)
注意:海关接受申报后,申报内容不得修改,报关单证不得撤销;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以进行修改或撤销
c 报关员操作或书写错误造成申报差错,但未造成危害的
e 根据国际惯例采用暂时价格先行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品品质或国际市场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原申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