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基层各单位: 我市从2000年10月1日起试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保证了企业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到必要的医疗保健和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助,同时也均衡了企业间职工生育费的支出,但在试行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经研究,决定对《柳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部分条款作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柳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改后的《柳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原《试行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柳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柳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6dc0cecb2a99fd4d368eacbaad3b7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