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孩子们偷跑出来选择流浪的因素很多,我们最乐于看到的就是能像他们这样有家长来认领。但现状是有许多孩子联系不上家人了,还有许多孩子却是在送回家后,又再次偷跑出来。”今年5月底,昆明市颁布实施了《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让救助管理工作得到了更加明确的指导。然而,在昆明市救助管理站和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儿童问题,还需要家长、老师更多的关怀,以及儿童救助体系的完善。
见到9岁的雷雷时,他正大口大口地吃午饭,“在这里很好,吃的、住的、穿的都好,老师对我也很好。”雷雷说自己的家在湖南常德,爸爸已经去世,除了妈妈,家里还有哥哥姐姐,他是最小的一个孩子。“是一个阿姨带我来这里的,她让我来这里卖花。”在昆明有一年多卖花史的雷雷,依稀记得那位阿姨把他带出家前,给了妈妈一些钱。来到昆明后,他每天被安排在昆都、翠湖一带卖花,每天的卖花所得都得如数交给阿姨。“如果不听话,阿姨就会很凶。”半个多月前,雷雷偷跑了出来,摆脱了“阿姨”,也从那时起流落街头,直到民警发现把他送到保护中心。虽然很想妈妈,但雷雷表示他还是挺怕回家的。
对于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日常的工作就是照顾好孩子的一日3餐和住宿问题,另外顺便对孩子进行一些简单的文化课辅导以及心理辅导。“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最近流浪儿童有上升的趋势,每个月救助的儿童几乎占到救助人员的30%。这些受救助的儿童当中,重复救助率相当高,一些孩子几乎成了中心的常客。而导致孩子离家出走,甚至选择流浪的因素,主要是家庭问题。调查发现,有80%的孩子都是因家庭功能失散或是缺失而选择出走的。其次就是学校的因素,老师的一句话,同学间的矛盾都可能成为他们出走的原因。”保护中心副主任王莉平说。
“由于这些孩子长时间脱离家庭教育,他们身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坏脾气,所以我们随时都要和他们沟通、交心,同时也要提防他们作出一些不良的行为。只要在保护中心,我们就是他们的临时监护人。”保护中心副主任孙涛介绍说,许多在社会上流浪一段时间的孩子,即使到了保护中心,也不愿意说真话。他们愿意到中心吃好、穿好、住好,但却不接受中心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的养成性教育,有时让他们学着打扫自己房间的卫生,都会成为他们想办法溜走的理由。
对于这种现象,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觉得十分无奈,由于接受救助和放弃救助均采取自愿原则,孩子不愿意是没办法强留的。“没文化、没技能,就会导致一些孩子为生存而产生歪念头。”孙涛无奈地表示,流浪的生活使这些孩子失去了他们应有的健康成长和生存的环境,一些流浪儿童极易形成仇视社会的心态,任其发展下去将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犯罪后备军”。(文中儿童均系化名)
随着《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以及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今年以来,昆明市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昆明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李金留估计,今年救助管理站大概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将会达上万人。但在他看来,单纯的救助并不能给流浪儿童带来最有效的帮助——保护中心只是一个短期救助机构,不可能成为流浪儿童永久的家。“这就需要从根本上堵住孩子的流出。从现实情况来看,许多孩子并不是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出走的。这就需要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不仅从经济上给予孩子支持,也要从心理上给予关怀;在学校时,老师在教育孩子要注意方式方法;而对于父母双亡的孤儿来说,当地民政部门就需要做对孩子的有效照管。”
“流浪儿童的救助是个系统工程。”省社科院研究员童吉渝此前就流浪儿童存在的犯罪隐患问题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单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不够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儿童救助保障机制。同时,她认为,流浪儿童的问题根源在家庭,通过立法来对父母的监护权予以监察,明确流浪儿童的父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利用法治来治理、解决问题,不失为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