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性骚扰问题日益突出。从近几年的报道及有关部门的投诉资料来看, 中国内地性骚扰主要发生在娱乐界、“三资”企业、宾馆、酒店、医院、学校、公共汽车、夜间值班室、私人住宅等场所。2005 年3 月7 日在“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新浪“伊人风采”频道、《新京报》、《北京晨报》联合推出了系列调查,其中包括职业女性与性骚扰方面的调查。1698名女性参加了调查。根据新浪网的调查数据,相当一部分人经历过性骚扰,见表1.
新浪网与《郑州晚报》联合调查结果表明,性骚扰最容易在公交车与办公室发生。两组调查人数分别有13989 人与6955 人。调查显示,两组人数遭受性骚扰的比例分别为69.04% 与32.57% .但上述调查是在未定义性骚扰前提下进行的,因每人对性骚扰有不同的感受和认识,因此调查结果有较大主观性和随意性。但它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性骚扰问题的严重性。台湾岛内一项调查表明,有43%的女性受访者曾遭遇性骚扰,其中以言语猥亵最多,比例近60%。某银行近期公布的“职场女性痛苦与幸福大调查”结果显示,40%的女性称骚扰来自“主管”。[2]国际劳工组织一项调查显示,香港七成女行政人员有被性骚扰的经历。诸多调查反映出性骚扰问题的广泛性及严重性及人们对这些问题认识的模糊。与此同时,性骚扰案引发的多层面问题受到高度关注。被称为中国大陆“性骚扰第一案”的原告——童女士被判定“证据不足”而败诉,标志着性骚扰问题终于步入法律视野。性骚扰问题的私密性与微观场所的特殊性,使性骚扰行为难以受到追究。有学者认为“这导致了我们对性骚扰的关注至今还仅仅是一种热闹的空谈,而无实际的效果。”[3]笔者认为有必要深化性骚扰立法。
性骚扰问题已被国际社会定义为对妇女的歧视。是否在此领域对妇女进行法律保护亦成为衡量妇女人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从理论与实务角度关注性骚扰立法,预示我们社会正在朝着公正、法治方向前进。性骚扰立法将充分体现中国法治进步和社会文明。首先,它将从根本上更新人们的对性骚扰潜在的漠视与无奈的态度和观念,使公众视线从道德层面向法律视角转移;其次,它将展示中国性骚扰立法的决心与方向,从社会性别主流化立场出发构建中国系统的骚扰立法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