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过程中,旅游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交通、住宿、游览、导游等服务,有权拒绝参加计划行程外的项目,是否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支付小费等都是旅游者的自主行为。
旅行社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档次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要达到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旅行社不得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项目,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强迫购物、索要小费。
在旅游过程中,出现了上述问题,旅游者应根据合同约定向旅行社交涉,交涉不成,应先将游程完成,然后再解决纠纷。旅游者不应该以旅行社服务质量存在问题,而作出或提出不当的行为和要求。比如有些旅游者以旅行社违约为由,滞留不归,增加了食宿等费用,使损失扩大,扩大损失的费用就得不到赔偿。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注意保存有关票据、文字材料等,一旦出现旅游质量问题后,可以有根据地向旅行社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