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过年,成为消费者时尚的选择。而春节长假既是旅游高峰,也是各类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保障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消费提示,旅游过年,放心出行。
一、选择随团出行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随团出游,务必要与旅行社订立书面的规范的旅游合同,仔细审核游、购、娱、吃、住、行的“细节”约定,协商一致后再签字。
二、选择自助游、自驾游的旅游者,应设计好旅游路线,提前预订酒店,做好身体、心理、知识、装备的全方位准备,行前关注目的地的气象信息,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风险防范,不要盲目的“探险旅游”。
三、选择出国出境旅游的旅游者,应充分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及其他注意事项,做到守法尊俗、举止文明。保管好护照、通行证、旅游保险单据等重要证件材料。如遇突发事件或需要求助,可向当地中国使领馆通报情况,取得领事协助,也可向全国假日办寻求帮助。
四、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冒充旅行社名义制作的旅游券,有港澳游、云南游、海南游等,不一而足,均系违法经营旅游业务。天下没有免费的旅游券。所谓的“赠送”、“免费”,都是以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为代价的,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请广大旅游者务必谨慎选择。
五、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胁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质监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对涉及餐饮、交通、住宿等行业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向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投诉。
六、游客要注重自己的行为,文明就像一面镜子,不仅照出了个人的素养,也照出来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出门旅游,请照照文明这面“镜子”,约束自己的行为,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七、倡议广大游客在出门旅游过年消费中,贯彻党中央号召,注意节约食品和其他资源,保护环境,过一个绿色、环保、科学、文明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