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乐清市消保委七里港分会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邮件丢失引起的快递投诉事件,并为消费者张女士挽回300元的损失。
2月21日,乐清市消保委七里港分会接到消费者张女士的投诉,称其在七里港镇排岩头村的某快递公司邮寄衣服到江苏,但该处将包裹寄丢了,与快递公司已沟通过,快递公司称只能赔偿100元。张女士对赔偿金额不满意,于是向消保委投诉。
七里港分会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由于张女士在寄件时未表明托寄件重量,也没有进行保价,所以调解一度陷入僵持状态。经过多次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该快递公司赔偿张女士3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快递服务业也随之壮大,快递业在给消费者提供方便的同时,货物丢失、货物损坏、快递延误等问题也日渐凸显,成为人们的维权热点。而造成双方纠纷的主要原因一是快递公司与消费者双方填写快递单不规范,比如消费者填写快递单时没有注明快递的物品、数量、价值等;二是由于很多用户为了减少寄送费用,加上带有侥幸心理,常常不会主动为其物品保价。调解此类纠纷时,面临的是取证难的尴尬局面。快递公司可以以邮政法为依据,对没有保价的物品赔偿托运费的2-9倍不等,这样的赔偿额度往往是消费者无法接受的。一边是想为消费者多挽回经济损失,一边只能以《邮政法》、《合同法》等法律为依据,作为调解人的我们只能是凭借经验与双方当事人讨价还价以期达成一致。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转0,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提问内容: 点击这里输入问题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律师回复也会越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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