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安县法院判决被告万安县锅炉厂(以下简称锅炉厂)赔偿原告罗某各项损失计人民币15439.17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4年5月1日施行以来,我院首次因选任过失判决定作人赔偿雇员的案件。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选任过失致雇员受伤,定作人承担赔偿责任》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选任过失致雇员受伤,定作人承担赔偿责任》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47d7141b91a5325b62f80ff7c60e1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