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的突然失踪,直接导致这些工人的生活费没有了着落,日常生活陷入了困境,无奈,他们找到了A区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求助。
“包工头跑了,我们借不出来生活费,身上带的钱都花完了,眼看下顿饭都没着落了,干了20多天,钱更是一分也没拿着。我们没办法才来求助的。”王某一行人带着乡音的普通话,生硬中透着无奈。
一位工人说:“能找的我们都找了,他们的处理程序都比较复杂,不如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来说更快捷,需要等的时间也长。
“我们都没饭吃了,眼看就要挨饿,他们都说你们这里有几方联动,处理的会比较快一点,我们就来了……”
接到报案后,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和工会助理员们经过多次努力,终于联系到了包工头党某和转包人杨某。
调解员了解到,包工头党某与转包人杨某签订了以施工面积为标准进行结算的书面承包协议。党某与工人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协议,只是口头与工人们约定了日工资的标准:按照党某与杨某的协议为标准计算,待结算的工程款总额共计仅3万余元;按照党某的口头承诺,以日工资计算,待结算的工资款为6.8万元。
在调解员的多次努力协调下,党某和杨某终于同意先支付工人们1100元生活费。虽然给的钱不多,但是对36名工人们来说总算也可以解燃眉之急了。虽然刚开始,杨某态度还比较强硬,坚持应按照协议给工人结算工资,丝毫不肯妥协。段律师和调解员们指出,这个项目存在违法转包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最终,经过调解,杨某同意按双方核对的工时为依据结算工资。
接下来,主要的矛盾就集中在工时的核对以及大小工的工资标准上。调解员们作为监督员,逐天逐个为双方核对工时。另外,在工资标准上,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当天,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凌晨两点,农民工终于拿到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