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由双方共同或其中一方起草工资集体协议草案。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后,应于7日内将工资集体协议一式3份及说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当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登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企业工资集体协议15日内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内容、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和协议签订程序等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议即行生效。经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工资集体协议,协商双方应于5日内以适当形式向本方全体成员公告。企业依法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对协商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均须认真全面履行。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方面的标准,不得低于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