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以上难题,对如何继续做好我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并在已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和发展,我们准备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行业“扩面”工作与市劳动行政部门紧密配合。以劳动行政部门名义,召开全市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工伤情况调查会,根据工伤经办机构设计的“调查表”对全市行业单位工伤人员及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工作。另外在大连市上半年准备扩大医疗保险范围,将行业所属单位纳入医疗保险管理的同时,努力争取将工伤保险同时纳入到工伤保险管理中。同时加大对企业外来劳务工“扩面”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在实施促缴上再加大力度。可采取以下办法:(1)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其形式有:开展群众性的较大范围的工伤保险宣传活动,以工伤保险案例,知识问答、宣传图版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以提高公共参保意识。(2)与市劳动行政部门联合召开企业厂长、经理和企业安全、工伤保险干部参加的工伤保险工作会议,宣讲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其认识,增强其投保自觉性。(3)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基金收缴,与市劳动行政部门紧密配合,将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情况紧密挂钩,实行对有缴纳工伤保险能力而不缴或少缴费的企业,采取“一票否决制”办法,即:企业不得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法人代表不得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争取劳动监察、工资核定等行政部门的支持,对使用外来劳务工却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执行监察,强制参保。
2、合理提高工伤保险缴费的行业差别费率,根据工伤保险支付的特点,支付待遇人数,费用增长幅度、医疗费用的支出等情况,确定提高比率,以确保基金支撑能力。
3、从源头抓起,严把工伤认定与评定伤残等级关,今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在抓事故首诊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事故经过调查取证工作,建立工伤事故调查取证制度,形成工伤保险管理网络。即: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在2小时内快报(电话),48小时内书面向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递交《工伤事故快报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事故调查的同志,立即去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发生经过,确定伤害人及伤害部位,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市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伤残认定。同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医疗管理人员赶赴医院了解伤情,与救治医院共同商定治疗方案,在保证工伤患者及时得到有效救治的同时也可有效地减少了不合理费用的发生。使企业的工伤事故从发生起便纳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实现将工伤职工从发生事故伤害部位确定,医疗期的管理,评残待遇的给付等全面纳入工伤保险管理。对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评残等级较低,且无须医疗依赖的工伤人员,在旧伤复发就诊医疗时,实行就医跟踪管理,由指定医疗出具明确的“旧伤复发”工伤医疗诊断证明。
4、重视工伤康复工作。根据其几年来的医疗技术水平与医疗服务质量,拟选择一家医院建立工伤康复病房,以解决一些需要长期医疗依赖特殊工伤患者的医疗康复的需要。合理地引导工伤人员配置、安装康复器。拟在市内选择一家制作工艺优良,服务质量高,价格合理的假肢厂作为我市配置康复器具的指定部门,以确保伤残职工提高其伤体功能。
5、加强对各县(市)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导,以提高我市整体管理服务水平。